缺席“院會”表決 幕僚:林淑芬身心俱疲
華夏經緯網12月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因與民進黨團對“勞基法”修“法”意見不同,6日未出席“院會”。民進黨團紀律委員會“召委”葉宜津説,“院會”不在場最多罰3萬(新台幣,下同)。幕僚轉述,林淑芬身心俱疲,還無法整理心情。
據報道,台“立法院”7月召開臨時會預計要處理攸關勞工週休二日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衞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林淑芬“失蹤”,“勞基法”闖關“立法院”臨時會失敗。
民進黨團日前提出特休假版本,林淑芬與黨團意見不同,林淑芬直言,黨團成員討論政策卻變成針對個人,讓她很受傷;被問到黨團可能動用黨紀?林淑芬表示,自己會“勇敢捍衞我信仰的價值”。
林淑芬2日在黨團會議後選擇不出席“院會”,“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林淑芬全程未出席“院會”,勞團盛讚林淑芬敢幫勞工説真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也説,林淑芬堅持理念,民進黨在野、“執政”兩個樣,“在野説她是優質認真委員,執政卻變成違反黨紀”。
林淑芬一整天不接電話也未發臉書,林淑芬幕僚説,為了勞工權益卻變成黨內公敵,林淑芬越想越難過;被問“勞基法”完成三讀,林淑芬的心情?幕僚轉述,林淑芬認為堅持付出的代價,讓自己身心俱疲,飽受異樣的指責,到目前為止,林淑芬還沒辦法整理自己的心情。
葉宜津説,根據黨團強制動員辦法第二條規定,具重大爭議的事項,要求記名錶決,表決時不在場或不遵從黨團決定的成員,每次罰款1萬元。但1人的罰款總額,每天以3萬元為限,林淑芬最多被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