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翻臉!爭台南震災慰問金 維冠李宗典狀告親家

華夏經緯網12月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今年2月6日南台大震中造成115人死亡的維冠大樓倒塌案,上月底一審才剛宣判建商、工程師等人業務過失致死判刑5年,現傳出在震災中受困長達55小時的李宗典,與姐姐李肅梓為了罹難家慰問金,狀告親家侵佔。
據報道,台南0206大震維冠倒塌案中,李宗典受困瓦礫堆中長達55小時,一家8口僅他一人奇蹟獲救,哥哥李錦昌、嫂嫂黃雅惠、侄女李蕎恩和李蕎安,弟弟李文鋒、母親李吳明月及女友黃雅婷皆不幸罹難。李宗典因傷勢嚴重,左膝以下需截肢。
根據《鏡週刊》報導,維冠倒塌案中,台南市政府對每一位罹難者發放500萬元(新台幣,下同)慰問金,包括法定災民救助金100萬元,台南市府提撥災害慰問金200萬元,後又以各界捐款善加發200萬元。依台南市政府慰問金髮放清冊,李宗典與姐姐李蕭梓已領取母親及兄弟等3人共1500萬元慰問金,另,大嫂黃雅惠及兩名侄女的部分,則是由黃雅惠的父親黃米良領取。
據報導,李家姐弟認為大嫂黃雅惠及兩名侄女的慰問金1500萬元,兩名侄女“姓李”是李家人,1000萬元應該由李家全部繼承,而大嫂黃雅惠的部分,也有有二分之一(250萬)是屬於李家,不該由黃雅惠孃家領取,李宗典姐弟因而對親家黃米良提告侵佔。目前台南市府已發給黃家900萬,餘款600萬元因訴訟暫未發放,李家姐弟主張已發放的900萬元中,有650萬元是親家黃米良故意侵佔。
震災慰問金繼承案件目前仍由台南地院審理中,最終結果暫未知。但依台灣地區“民法”遺產繼承人相關規定,分為血親繼承與配偶兩種。血親繼承人除配偶外,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李家兩名侄女因父母、祖母亦在震災中罹難,依序才會由外公黃米良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律師認為,如果李宗典姐弟能證明大哥李錦昌死亡時間確實晚於妻子與兩名女兒,財產繼續順序才會由李錦昌取得,再轉由李宗典繼承,如此法律上勝訴機會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