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違法營利可勒令歇業 "新法"最快下月上路

華夏經緯網12月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為遏止Uber違法載客營利,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的罰鍰,從現行的5萬(新台幣,下同)至15萬元,大幅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可勒令歇業,並將設檢舉獎金制,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據報道,有“立委”爆料,有美國政府官員關切施壓,台“交通部長”賀陳旦證實,的確有來自美國官員的關心,但沒有感到壓力,會依“法令”來做。台“交通部”表示,若“修法”順利,最快明年元旦“新法”就可以上路。
Uber昨天對於台“立法院”的“修法”,則大動作在四大報刊登廣告反擊“交通部”;對此,賀陳旦表示,Uber在別的國家或地區都願意配合,包括司機要有職業駕照,只有到台灣地區落地時,不肯做任何調整,希望新當局為他們另外“立法”;原本希望Uber仿照日本在偏鄉地區適度開放,放寬職業駕駛及出租車登記規定,Uber也同意,但沒有動作。新當局的三個底線:納管、納税、納保險,不會打折扣。
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賀陳旦、台灣“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等相關官員列席,除了對Uber的罰鍰提高,針對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即Uber駕駛),將從原本可吊扣車牌兩個月至六個月或吊銷,加重為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一旦遭吊銷駕照及牌照,兩年內不得考領駕照或重領牌照。
另外,初審條文明訂,若民眾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得酌予獎勵,檢舉及獎勵辦法授權公路主管機關定之。有“立委”提議給檢舉者10%的獎金,也就是説,若開罰最高金額2,500萬元,檢舉獎金是250萬元,但官員表示還要再研究。
台“交通部”官員説,裁罰會對公司和司機區別,做級距處理,目前“交通部公路總局”對於Uber司機的罰鍰,累計達2,002萬元,多數司機都是開罰最低的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