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性騷擾更可怕的是用人單位的縱容
最近,一則“某銀行北京分行業務副總經理利用職位逼迫女職員開房”的網帖引起熱議,其中某銀行被證實為民生銀行。7日,民生銀行北京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網傳聊天記錄屬實,目前涉事主管關某被停職。現已辭職的王女士稱,被騷擾長達兩年,因此懼怕上班,打算維權索賠。(12月8日《法制晚報》)
“銀行主管性騷擾女下屬”事件曝光後,一組組赤裸裸性騷擾的聊天記錄引爆輿情。民生銀行北京分行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性騷擾行為只侷限在微信上,沒有產生實質性的關係,領導們並不知情,也未聯繫上王女士,已對關某作出停職和停發獎金的處分。目前看,銀行方面有人在扯謊。
據報道,關某對王女士的性騷擾長達兩年,已對其心理和生活造成很大影響;騷擾行為不僅侷限於微信,王女士的好友稱關某還有摸手、摟腰等實體騷擾。更重要的是,離職前,王女士曾向上級反映情況,但無人重視,領導們也早知此事,也有其聯繫方式,但從未聯繫過她。不再沉默的王女士結結實實打了説謊者一記響亮耳光。
2009年11月施行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33條明文規定:“禁止違背婦女意志,以具有性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的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以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單位、本市各級婦女聯合會和有關機關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還規定,用人單位應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作為主管,關某利用職位之便長期對女下屬進行性騷擾甚至公然索取性賄賂的行為,不僅踐踏了做人的良知底線,更是一種違法行為。銀行默許和縱容的做法,用“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形容並不為過。默許性騷擾的企業氛圍,不僅會導致有價值的員工離職,更會損害企業形象。
現實中,迫於上司的職權和淫威,一些剛入職的年輕姑娘缺乏向性騷擾説不的勇氣,一些用人單位在“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下也會低調處理,本案就是典型——色狼上司明目張膽,單位無所作為,受害者隱忍不發,縱容了性騷擾。據報道,離職前,王女士找到公司人力部門,卻被告知沒有證據,舉報也沒有用,倍感委屈的王女士才選擇公開。
事件仍在發酵,隨着更多信息被披露,真相逐步浮出水面。事實證明,對醜事越是捂和掩,越會出更大的醜。此事也揭開了職場性騷擾的冰山一角,如何剷除默許和縱容性騷擾的企業文化更值得關注。一方面,需要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理直氣壯依法維權;另一方面,需要法律露出“牙齒”,讓不作為、不盡責的用人單位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