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題黨”要零容忍
北京市網信辦5日對網上“標題黨”亂象開展執法檢查,向新浪、搜狐、網易、鳳凰、焦點等網站下達行政執法檢查通知書。經初查,上述網站均存在較為嚴重的“違反正確輿論導向”“侮辱誹謗他人”“傳播謠言”“破壞社會穩定”等違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九不準”行為。(12月7日《長沙晚報》)
俗話説“貨賣一張皮,文看一個題”。為一則新聞擬製一個亮眼傳神的題目,原本是為了精準概括新聞主題,引發讀者閲讀興趣與關注。然而,如今一些網絡媒體的編輯在擬製標題時,卻偏執於“為標題而標題”,常常採用正題歪做、故弄玄虛、聳人聽聞、誇張煽情、低俗惡搞的手法,搶人眼球賺取點擊量。這種“耍小聰明”的標題黨,既誤導了公眾,又損害了媒體公信力,更影響了風清氣正的輿論生態。
眾所周知,網絡新聞大多以超級鏈接的形式發佈,該超級鏈接是否被點擊,圖文是否被閲讀,往往取決於標題是否具有衝擊力。更何況,一些網站往往將流量大小、點擊量的多少與利益分配的多寡掛鈎。有了這樣的利益推手,網絡新聞的娛樂化傾向自然愈演愈烈,“標題黨”應運而生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比如,2015年,針對河南大學生閆嘯天因為“掏鳥窩”被判刑10年6個月的新聞,有網絡媒體以《被重判的鳥事和被輕放的貪官》為題,用“竊國者侯、竊鈎者誅”作比,質疑法院判決的公正性。在公眾的眼裏,“鳥事”一般是指無關緊要的小事,怎能用來指代一起刑事犯罪行為呢?再比如,一張起名為“美女走光”圖,點開一看,卻是一張空無一人的海灘圖。
“標題黨”本質上是一種基於利益考量上的文字暴力。對於這種文字暴力,與其指望網絡新聞編輯有朝一日的良心發現與自律式的改邪歸正,倒不如有關部門行動起來為“標題黨”們施藥診治。除了要加強網絡新聞編輯的業務技能與職業道德的培訓,提升他們擬製標題的底線意識、警戒線意識外,尤其需要以法律為準繩,健全與完善立體式的監管與問責機制,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懲處“標題黨”。(屈金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