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遭證監會處罰 投資者索賠超一億
【環球網綜合報道】因非法手段營銷,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智慧)此前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整改,並處60萬的高額罰款。同時被罰的還有兩家為大智慧提供過中介服務的公司。證監會的一紙罰單也引發了投資者對大智慧的民事訴訟,截止12月2日,起訴大智慧的投資者達到882人。
據中國證監會2016年7月22日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智慧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名義並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利潤1.2億餘元。
證監會因此責令大智慧進行整改,給予口頭警告,並處罰款6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大智慧遭遇的“麻煩”遠不止處罰那麼簡單。證監會的此次處罰同時成為了投資者進行民事賠償的訴訟條件,未來兩年內,有可能會有更多的股民據此提起上訴,並要求賠償。
原告代理律師之一,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稱,大智慧投資者索賠與此前的佛山照明案頗為相似。此前,佛山照明因信批違規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後也遭遇了投資者索賠,彼時索賠同期股東人數約15萬元,但在兩年期間僅有2700人陸續參與索賠,最終2700人獲賠近2億元。
對於大智慧索賠的條件,謝良律師則表示,“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買入且在2015年4月30日當日仍持有大智慧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參加索賠。具體有兩種索賠情形:一種是,2015年4月30日及之前買入且在2015年5月4日至5月27日期間賣出而存在虧損的;另一種是,在2015年4月30日前買入且一直持有至2015年5月27日仍未賣出且買入均價高於法律推定的基準價27.58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