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邏輯:私行合作主流下的定製化趨勢
“如果説2014年是家族信託發展的元年,那麼2016年可以説逐漸步入正軌。”兩週前,一位在信託公司分管家族信託業務的副總經理如是説。
今年,明星們的婚姻變故讓家族信託火了數次。從信託公司的角度出發,雖然沒有聲勢浩大的宣傳推廣,但針對高淨值羣體的小型論壇和線下活動,家族信託卻時常露面。這與幾年前信託公司最初開展家族信託業務時大有不同,彼時有聲勢但無業務,當下如同涓涓細流,業務量不知不覺積累。
21世紀經濟報道近日在採訪中有多位信託公司的相關業務負責人均表示公司家族信託業務的落地單數和接洽中的單數增長明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現有家族信託產品呈現標準化和定製化產品並行的趨勢,門檻從300萬-3000萬不等,相差達9倍。業務模式上,與私人銀行的合作仍是主流。同時,信託公司也在探索將家族信託向海外延伸,對於國內一直以來存在的制度問題仍然難以突破。
趨勢:定製化+標準化產品
根據公開資料統計,68家信託公司中開展信託業務的公司有十幾家,多數門檻在千萬級,從1000萬至5000萬不等。但也有少數信託公司將門檻設置在千萬以下,這類低門檻產品多是標準化產品。
所謂標準化產品,形象地説相當於將可定製的多項服務進行選取,打包為“套餐”。家族信託一直以提供定製化的解決方案為主,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今年以來信託公司在定製化的基礎上增設標準化產品成為趨勢。
根據公開資料統計,目前共有中融信託、中信信託、華寶信託等3家公司推出標準化家族信託產品,長安信託也推出半定製化產品,七成為已定內容,三成為可供選擇的內容。
其中中融信託在業內首家推出標準化家族信託,產品包括資產保護、子女教育、婚姻保障、退休贍養、財富傳承、全權委託等六項需求。在標準產品中也加入調整功能,在需求發生變化時,通過動態合同體系實現功能。
信託公司標準化產品主要為迎合不同類型投資者的需求,門檻也相較定製化更低,4家公司中華寶信託和中融信託標準產品門檻為1000萬元,中信信託標準化產品門檻僅600萬元,長安信託則為300萬元。
目前對於家族信託的規模沒有完整的統計,僅部分公司披露了其具體數據。外貿信託研究院發佈年度研究報告披露,截至2015年底,外貿信託簽約家族信託近二百單,家族信託規模超過40億元,如果加上全權委託的規模則超過100億元。
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度的行業發展報告中也對部分家族信託規模進行統計,其中山東信託達到16.45億元。 中信信託成立的家族信託以“大單”為主,其市場總監今年上半年接受採訪時曾透露,家族辦公室的業務委託資產規模都在單筆3個億以上。長安信託截至目前成立幾十單,規模約10億元。長安信託家族信託辦公室表示,去年11月公司將家族信託業務上升到戰略高度,專門成立了家族信託事業部,根據家族信託的業務特點,分為做前端設計法律架構的開發部、中台的投資配置部以及後台負責事務類操作的賬户管理部,系統性的開展家族信託業務。
目前家族信託的盈利情況尚難測算,有家族信託辦公室人士透露,不同信託公司對家族信託的收費差異明顯,這主要以產品涵蓋的範疇有關。以其中全權委託業務為例,收費標準從0.5%到1.5%不等。而定製化的家族信託給到客户的行業平均綜合費率約1%-1.2%。
家族信託出海佈局
信託業協會發布的行業發展報告顯示,家族信託業務開展模式主要有信託公司主導、私人銀行主導+信託通道、私銀+信託合作、保險+信託合作四類。
一位家族信託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落地的家族信託業務以家族資產配置和保值增值為主,資產傳承的需求同樣很多,但仍然受到制度法律等條件限制難以落到實處,還在探索中。”
在採訪中,在信託公司人士看來,基於婚姻、繼承的資產隔離和股權等非現金類資產的傳承需求在高淨值客户羣體中逐漸成為主流。由於國外的相關體制完善,選擇設立海外家族信託的高淨值人羣不在少數,跨境財富的傳承保護需求也受到國內信託公司關注。
客户的現實需求中,由於信託登記制度尚未出台,目前股權和房產信託還存在一定的障礙。現實中採取交易過户的方式,即將股權直接變更到信託名下,但這就存在交易過户相應税費問題,税率高達20%,成本明顯增加。
成本之下,國內信託公司圍繞股權開展的家族信託服務以提供股權架構、顧問諮詢為主。
由於股權和房產還是國民持有的主要財產形式,不少信託公司都希望能儘快推動信託登記制度出台,以便利用信託制度幫助客户實現房產和股權的傳承、隔離等問題。
國內信託公司同時也開始了海外家族信託佈局。一方面聯合海外相關機構進行業務合作,一方面運用自己在境外的子公司輔助管理。
以長安信託為例,其表示,公司立足於整合各方資源海外信託佈局方面,其與海外私人銀行和獨立的信託公司合作開展海外家族信託服務和資產管理。同時長安信託在香港設立的子公司擁有4、5、9號牌照,也為家族信託提供服務。
上海信託在香港設立全資信託子公司——上信信託有限公司從事離岸信託業務,這是首家在香港設立信託子公司的內地信託公司。
據瞭解,在香港成立的信託公司每個股東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20%,為此上海信託在5個離岸地分設了5個BVI公司共同作為股東,基本覆蓋全球主要離岸地。設立公司既是佈局,也是對不同離岸地法律、政策進行全面瞭解的方式。但目前上海信託的離岸信託公司仍在探索中,尚無落地業務。上海信託總經理陳兵表示,現在高淨值客户的需求不斷提高,但是坦白來講信託公司的供給能力尚不足。上海信託進行海外業務架構搭建意求抓住需求,以產品為驅動,提高供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