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夠辦消費貸充首付 購房者怕違規退定遭拒
深圳10·4樓市新政後,多部門對房地產市場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查整治,“首付貸”“眾籌購房”等違法行為被叫停。12月6日,深圳市民餘先生向羊城晚報反映,坪山心海城銷售人員引導其辦理消費貸,變相用作首付。如今餘先生想要退房,但開發商拒絕退還定金。
12月6日上午,記者在心海城營銷中心外,見到了當事人餘先生。據介紹,11月11日,餘先生和朋友到坪山心海城樓盤看房,並看中一個89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大約298萬元。由於餘先生是首次購房,首付可以三成,大約需要89萬元。餘先生自稱,自己手頭最多有30萬元,“覺得錢不夠準備走的時候,銷售人員説有個銀行的行長也在這裏,介紹他過來談一下,看是否符合條件辦理消費貸款。”
“當時不知道消費貸是什麼東西,不清楚消費貸能不能用作首付。”餘先生稱,銷售人員隨後將他介紹給在場的一位銀行負責人,並向他出主意,餘先生及其女友可以分別辦理30萬元消費貸,之後用這60萬元充當首付款。餘先生自稱,當時他也表達了對用消費貸充當首付款能否通過銀行房貸按揭的擔憂,但得到了“不影響”的答覆。
餘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一衝動,他當場用信用卡刷了5萬元定金。交付完定金後,餘先生還是擔心。隨後,他諮詢了銀行的朋友,得知深圳各銀行嚴查首付來源,餘先生這種情況的房貸按揭很難審核通過。今年11月28日,餘先生詢問心海城一方能否退房,遭到拒絕。
目前,餘先生及其女友的60萬元消費貸已到賬,但他表示自己已經不敢買下這套房子。據餘先生介紹,在刷5萬元定金過程中,他在銷售人員的指引下籤訂了相關購房協議。當中有一項《購房提示告知確認函》,其中第十條約定,“如因為信用方面和貸款次數等原因被銀行拒絕辦理信貸,本人會以其他渠道按照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繳納購房款,否則,本人願意按照《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貴司損失。”
眼下,餘先生擔心即便自己繳納了首付款後,按照深圳樓市新政,自己的房貸按揭很可能無法通過銀行審批,而那時自己除非一次性繳納房屋全款,否則“錢房兩空”。
焦點
是否被勸辦消費貸?
記者瞭解到,坪山心海城由深圳市心海騰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開發,並由中原地產(深圳)有限公司代理銷售。12月6日晚6時許,深圳市心海騰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向羊城晚報發來該公司及深圳中原對餘先生一事的書面説明。
在書面説明中,深圳中原表示,餘先生於11月11日到訪心海城,由中原地產銷售吳小姐全程接待介紹。“針對首付款資金缺口,餘先生多次諮詢吳小姐是否有其他渠道進行短期資金週轉。吳小姐明確表示本項目開發商、代理公司以及個人並無短期資金籌措週轉渠道,並告知在新政下政府嚴厲打擊零首付、首付貸、眾籌買房等房地產金融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深圳中原稱,餘先生進而多次提出銀行方面是否有資金短期週轉的渠道及按揭貸款相關事宜,“吳小姐從個人角度建議餘先生可現場諮詢銀行駐場工作人員,並告知餘先生當日該合作銀行行長也在駐場辦公,可自行前往諮詢瞭解。”
深圳中原表示,餘先生在自行前往現場銀行駐場點諮詢瞭解後,於當日下午4時30分左右明確認購意願。在此期間,中原地產銷售經理蘇先生多次請餘先生自行確認是否符合新政購房及貸款條件、首期款是否到位、能否按時簽約等情況,並明確告知餘先生一經認購,除非符合認購書約定條款,定金不可退。餘先生明確表示沒問題。
開發商深圳市心海騰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也書面聲明稱,該公司從未誘導任何購房者辦理銀行消費貸支付購房首付款,餘先生個人單方面與銀行簽訂消費貸款合同,該公司事先毫不知情。
為了蒐集更多證據,餘先生的朋友在上週末來到了該樓盤進行暗訪。在餘先生提供的視頻中,現場的銷售人員表示,如果首付確實存在資金等困難,其實還是有辦法解決的,但是否屬於違規的“首付貸”,銷售人員現場並沒有點明。為了證實餘先生的説法,12月6日上午,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了樓盤進行調查,但在現場並沒有發現有所謂駐點的合作銀行,銷售人員也否認了他們提供消費貸這一服務。
無奈之下,餘先生向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坪山管理局投訴。12月6日,記者致電該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我們只能調查這家開發商的情況,銀行那邊的情況我們就不知道了。”該負責人表示,坪山管理局還會對此事做進一步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