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隊軍事考核成績慘淡 老連長調離後仍被問責
儘管已調離原崗位,但依舊“攤上事了”。11月下旬,第39集團軍某師公示的一份問責通報,彰顯了該師黨委從嚴治黨的決心:對前任直屬隊警調連連長給予通報批評,並按相關規定對其嚴肅問責。
此前,直屬隊警調連連長換人。原連長調到師教導隊任正連職教員,集團軍“優秀教練員”、新連長張宇走馬上任。巧在這時,連隊接到通知,準備參加半個月後師“百連創優”軍事考核。張宇不敢懈怠,第一時間組織摸底考核,發現連隊訓練存在不小的短板。他和官兵加班加點,狠抓補差訓練。
然而,時間倉促,“臨陣磨槍”已經晚了。考核中,儘管警調連官兵在張宇的帶領下拼盡全力,但由於平常欠下的“功課”太多,5公里武裝越野、自動步槍精度射擊兩個課目的及格率,還是未達到80%的標準。
考核結果慘淡,根據軍事訓練相關規定,連隊軍事主官應被問責。問題是,新連長剛上任,老連長已被調離,問責的“板子”到底該打向誰?
有人覺得,誰帶隊考核誰就該負責,問責的板子應打在現任連長身上。也有人提出,前任連長治訓不力,責無旁貸,應該向他追責。
“出了問題,‘板子’必須打準,才能起到應有的警醒作用。”師黨委一班人調閲考核報告,分析認為,這次考核,反映了連隊平常基礎性訓練不紮實、底子不過硬,老連長是主要責任人。儘管他已調到別的崗位,也照樣應該向他嚴肅問責。他們決定:對原連長全師通報批評,並進行黨內誡勉談話。
該師黨委以此事為契機,進一步細化問責制度,合理區分上級和下級責任、前任和現任責任、集體和個人責任、主觀和客觀原因,對責任追究的情形進行明確,避免了責任追究的隨意性。
有錯必糾,有責必問。記者翻閲該師近期領導幹部問責名單看到,4名營連主官、2名機關股長、1名團常委赫然在列。不少官兵感慨地説,出了問題,甭管是已經提拔了的還是調離了的,一律嚴肅問責,原先那種“拍屁股走人”的心態不行了,幹工作必須得有擔當精神,否則遲早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