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已供公租房超4萬套
近日,北京最大規模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配租市級統籌項目開始搖號的消息讓在京生活工作卻無房的人振奮。搜狐焦點網獨家整理北京截止2016年12月9日的公租房數據如下,並告知您哪些人可以申請租住公租房,哪種情況會要求退出或收回。
1、北京今年總計有30個公租房項目進行登記配租。
2、30個項目分佈在7個區。其中朝陽公租房項目最多,有7個,豐台、通州、大興、房山均各有5個,昌平有2個,海淀有1個。

3、30個公租房項目配租房源總計40493套,另有37套公租房為預留辦公房源。
4、4萬多套公租房中,小套型最多,達18519套,約佔45%;中套型有11523套,約佔28%;大套型有10451套,約佔27%。
5、從已公佈套型面積看,最大套型為約63平方米,最小套型為約29平方米。
6、房源供應量最大的是豐台區郭公莊五期,達3307套;排在第二、第三的是燕保馬泉營家園、燕保馬駒橋家園,分別提供3140和3004套。
7、房源供應量較小的是舊宮兩個公租房項目,舊宮197項目提供195套,舊宮99項目則只有99套。
8、從已公佈租金看,項目月租金最高的是豐台的嶽各莊(閲園),最高達2800元/套。
9、項目月租金最低的是通州燕保馬駒橋家園,最低為74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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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請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包括三類人員:一是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應證明且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年限等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此外,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供應對象具體條件由產業園區確定。
公租房的租期可以多長,哪些情況會要求退出或收回?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產權單位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扣。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後,住房情況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複核仍符合規定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
承租人擅自改變該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結構,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者獲得其他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