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容不下災情瞞報
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欄目收到一份來自遼寧岫巖的死亡人員名單,這份名單揭開了發生在2012年的一樁驚天秘密。當年,受颱風“達維”影響,遼寧省8月3日至4日遭遇入汛以來最強降雨過程。其中,根據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政府官網當年8月6日消息: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岫巖死亡5人、失蹤3人。之後,再無死亡人數的公開通報。
然而,據中國之聲收到的這份名單顯示,共有38人在岫巖“8.4洪災”中遇難,遇難者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等信息均被詳細地統計在內。
記者經過核實證明了這份名單的真實性。一個更大的疑團隨之浮出水面,是誰在隱瞞人數,為什麼隱瞞死亡人數?這麼一起涉及38個人、好幾個鄉鎮的瞞報事件,顯然不是鄉鎮層面能瞞得住的,也不是幾個部門能做主的。那麼又是誰在充當瞞報行為的保護傘,這裏面究竟藏着什麼樣的利害關係?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然災害死亡人數必須逐級上報,信息披露必須及時準確、公開透明,這是硬規定,容不得半點含糊。統計是救災的基礎,只有建立在準確的數據基礎上,國家有關部門才能作出準確評估,確立救災力度,現在因為虛假的數據,災情沒能得到及時反映,也就意味着可能有更多的受災羣眾得不到有效幫助。
失真的信息,也將對官員考核體系產生影響。我們不清楚這裏面的貓膩,當地已成立調查組,在最終調查報告未出爐之前,我們也不能妄下結論。但很顯然,死亡5個人與死亡38個人,問責的力度是不一樣的,可能涉及官員的級別也是不一樣的。由此帶來對個人對當地官場的震動力度也是不一樣的。
讓不該在其位的官員在位,吏治得到扭曲,考核機制流於形式,負有責任的官員得不到有效追責,甚至還有可能被帶病提拔,對官場的風氣也有極壞的影響。
更重要的是,真相被隱瞞了,意味着反思也停止了,一些在災害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一些官員身上存在的作風問題得不到有效剖析,整個社會對災害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沒有心理準備,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查漏補缺,怎麼來防患於未然?
一個法治社會為什麼容不下瞞報,就是因為它造成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損失也是多方面的,對法治環境的破壞更是不容小覷。責任人可以繩之以法,但38個人死去,多少個家庭痛失親人,支離破碎,本該是撫慰羣眾、傾聽他們的痛苦、解決他們的訴求的時候,整個官場卻處於一片靜默之中,官員不置一詞,政府工作報告中不着一墨,聽不到反思,聽不到道歉,他們得不到温暖也看不到追責,何以告慰死去的親人?四年來,這些村民用自己的辦法查找真相,四年來,多少官員卻毫髮無損,對政府公信力造成的破壞,得花多少時間才能挽回?
死亡名單之後還應該有問責名單,只有這樣,才能還官場的清明,才能給死去的人一個交代。(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