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事件該如何杜絕?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第二小學“校園霸凌”事件持續發酵。近日,學校得出結論,認定“通過學校掌握的信息和情況,這件事情構不成霸凌”,調查結果難以服眾,再次引得輿論沸騰。
據報道,這名男孩在學校長期遭到同學欺凌,從三年級開始就被罵“侮辱性外號”,以及被同學用各種的手段欺負。更令人氣憤的是,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校方拒絕了這名母親提出的“處理、懲戒施暴的孩子”、“讓施暴者的家長道歉”等四點相對比較合理的一些訴求。校方甚至解釋為,這只是孩子們之間的一個“過分的玩笑”……
然而就在不久之前的11月,我們國家的教育部等九部委剛剛聯合下發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文件,對比這樣的一件事情,筆者只有一聲嘆息。孩子雖然很小,事情雖然也不算很大,但是都是我們祖國的花朵,未成年人的事情沒有小事,任何一件你覺得不值一提的事情,都有可能給他們自己的內心留下一個終生的陰影。成年人的自殺,都能在幼年埋下的各種惡性種子找到原因。那些在不經意之間的小事情,往往毀掉了一個人的一生。
救救我們的孩子,真的刻不容緩!
我們不妨回憶一下自己的學生時代,是不是每一個班,都有那麼幾名受氣包?所有的人都去嘲笑他、諷刺他,甚至欺負他,久而久之,他變得自卑,變得懦弱,學習越來越差。這樣的孩子本身並不差,但就是因為某些小事情,成為了眾人嘲笑的對象,事情沒有被控制,久而久之,他就活成了一個笑話。一旦成為霸凌欺負的對象,周圍所有的人都會習慣性的對這個孩子施暴,就連那些看起來比較温和的、並不兇惡的同學也會加入。這樣的情況已經被無數次印證。
“校園霸凌”事件是成人世界的問題在校園裏面的一個投射。這種霸凌的思想土壤,是現實中的不平等,是強者向弱者的示威。學校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當中各種事件不同發展階段的一個縮影。表面看是教育的問題,實質上是我們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還不足以很好的保護弱者的權益。反觀世界上一些先進的地區,社會中弱者的弱勢地位和權益,都能得到很好的維護,並能平等的享受文明成果。
這並不是因為這些國家多麼的富有、科技多麼的發達,而是因為在這些文明的國家裏面,有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體制,為弱勢羣體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保護機制。60年前,美國就開始研究校園欺凌事件,並在解決校園欺凌這個問題上,有一個策略性的保護。從法律到校園的安全配置,形成了一個保護學生整個身心健康的完善體系。還有我們的鄰國日本,也曾經是校園欺凌的一個高發地區。但是日本社會對於這類事件的反應程度,遠比中國要強烈很多很多。
尤其是2011年發生的日本大津市中學生校園暴力自殺事件,上到國會通過法律,下到媒體設置節目,整個日本都為之震撼。結果就是學校最終向公眾謝罪,包括校長在內的5名相關教師、領導以及教育委員會相關的成員,都受到了處分。由於此事的影響,日本國會在2013年通過了一部法律,叫《校園欺凌預防對策推進法》,開始了日本整頓校園欺凌現象的體系化。
反觀我們,是因為“事件”太少呢?還是因為“被重視的事件”太少?恐怕還是後者的原因。事實上,我們整個中國社會,對於“校園欺凌”事件的關注、研究還遠遠滯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往往是有“校園欺凌”事件發生之後,一些暴力的視頻或現象在網絡上傳開了之後,就是被我們眾人所知之後,才有了學校、政府,以及教育相關部門的跟進處理。
據教育部不完全統計,今年5-8月份,共上報68起校園欺凌事件。“向校園霸凌説NO”並不容易,從我們社會、媒體、學校和家長等各個層面來看,卻越來越落入口號和形式之中。我國目前也出台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但距離“體系化”還差得很遠。目前中國關於校園安全的法律規定,只是散見於我們的《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種法律當中,還沒有一部法律涉及“校園欺凌”的準確定義。僅靠突發的一個專項整治行動和治理,僅靠出台一些框定大原則的行政條款,在解決根本問題時往往就力不從心,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我國目前正在推進全面法治社會的轉型,任何規模和形式的“欺凌”事件,都是違背此項國家精神的,更不容於我們人類的文明社會。施暴者必將受到懲戒,而受害者理應得到保護。因此,我們只有對校園霸凌事件保持零容忍的態度,才能拯救那些即將帶着傷成長的孩子們。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能夠對這樣的事件真正的説NO,我們能夠越來越少的,看到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範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