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險”? 欺客太甚!
“上下金頂要路過猴區,萬年寺有猴區,1個猴區5元‘猴子險’,一共15元。”12月5日,瀋陽的劉先生和另外20餘名遊客在四川峨眉山景區遊玩時,被車上導遊分別收取了15元的“猴子險”,但並沒有取得保險單,“當時是要坐索道,到金頂和萬年寺的索道費合計是185元,加上15元的保險費,一共每人收了200元,關鍵是並沒有這個險種”。(12月13日《成都商報》)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的導遊巧立名目,或向遊客亂收費,或強迫購物,種種欺客之舉,無不備受公眾詬病,遭人唾棄。無疑,有些導遊這種步步皆錢、雁過拔毛的行為,既是無視旅遊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淪喪的表現,又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想想實在令人心寒。
雖然15元的“猴子險”不算多,相信大多數遊客也能出得起。但想到被導遊平白無故地宰了一刀時,心裏很不是滋味,恨不得要對黑導遊大罵一頓。據瞭解,景區標牌中並沒有“猴子險”的説法,景區內也無“猴子險”這一險種,景區所售的保險除了索道險以外,只有遊客自願購買的5元人身意外傷害險。這就表明,是歪導遊在虛構“猴子險”撈取黑心錢。
也不知道,某些黑導遊這種無中生有、坑蒙拐騙的“專業精神”是怎樣煉成的,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導遊缺失應有的道德血液,而從他們敢於肆無忌憚“坑爹”的手段來看,恐怕與監管之鬆懈、處罰之輕微也大有關係。否則,這些年來,在《旅遊法》《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嚴格約束之下,在一些地方,為何還有“黑旅行社、黑導遊、黑旅店、違法一日遊”等亂象屢禁不止呢?!
看來,要切實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光靠導遊的道德自覺或良心發現,是不現實的。換言之,要剷除滋生黑導遊的土壤,防止類似虛構“猴子險”進行欺客宰客的情況發生,相關部門就必須加大對整個旅遊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以此不斷清理淨化旅遊市場。也唯有下狠招,出重拳,對不法行為零容忍、零死角監管,決不姑息,像導遊亂收“猴子險”之類的“坑爹”現象才會逐步絕跡。(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