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效機制引發房地產税猜想 專家稱立法需先行
專家表示,在立法完成後,可以區分不同區域,按照地方税可以區別對待的原則,執行時不必一刀切。
關於房地產税的改革話題一直備受關注。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17年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專家認為,這意味着房地產税等長期政策有望加快落地。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表示,房地產税可起到正面效應,有利於房地產業長期健康可持續地發展。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税雖是一個必要選項,但並不是房地產税這一招就能決定全局。
“這些年來,房地產市場調控 打擺子 ,只治標不治本。從新一輪表現看,必須治本跟上,治本包括税制改革制度框架建設,且應有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投融資制度配套的改革。”賈康説。
分析人士認為,開徵房地產税的目的是要從現行的房屋流通環節收税為主,轉向持有環節收税為主,這將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盤活存量,進而使房子迴歸居住本質,長遠看對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大有裨益。
房地產税對樓市有何影響備受市場關注。專家認為,房地產税對成交、房價影響到底有多大,還要依照徵税方式、徵税主體範圍、税率多少等因素綜合評判。
不過,在房地產税何時徵收的問題上,還有一個重要環節不可忽視,便是房地產税立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同時,房地產税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今年7月2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週期”論壇上透露,目前房地產税法仍在起草過程之中。
賈康表示,房地產税應繼續堅定地加快立法。在立法完成後,可以區分不同區域,按照地方税可以區別對待的原則,執行時不必一刀切,可以陸續推出。地方税區別對待,符合税收發揮作用的客觀要求。
專家指出,房地產税立法通過後並不意味着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徵,兩者不是同步的。房地產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時開徵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並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徵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