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個税改革應以“量能課税”為取向
日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明年要加快推進國企、財税、金融、社保等基礎性關鍵性改革,更好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作為關鍵性改革中的重點之一,財税改革的進程備受關注,而其中,個人所得税的改革因為關係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關注度最高,同時也被寄予厚望。
本輪財税改革的背景,已經不同於改革開放之初需要“做大蛋糕”的任務,而是解決伴隨收入水平提高而帶來的“收入差距擴大”這一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突出的問題。
基於此,本輪個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需要系統思考,個人認為,應該突出三個要點:簡併税目、優化税率結構、引入差別化費用扣除形式。
首先是簡併税目。現行的個税是基於1994年我國實施的大規模分税制改革,當時從真正意義上確立了大規模收入分配調節功能的個人所得税體系,形成了現行個人所得税分類税制的基本框架,將11類所得納入了徵税範圍,使得個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得以大大強化,也為推動後續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礎。從這個角度來看,1994年分税制及其中的個人所得税制改革,怎麼讚美都不為過,這是制度演變的一個重要節點。
不過,目前來看,現行分類個人所得税有11類所得類型,紛繁複雜,各類所得的徵收方法不盡相同,給税收徵管帶來巨大挑戰。基於此,應將性質相似的所得類型適當合併,例如按照勞動所得或者財產性所得進行類型歸併。合併時除了考慮所得的特點,還應充分考慮信息的可獲得性,以獲得信息的程度為依據,比如勞務報酬、稿酬等信息獲得比較充分的,可以考慮率先納入綜合徵税範圍。
在簡併税目的基礎上,還需要優化税率結構。工資薪金的税率結構較為複雜,最高邊際税率較高,可以在考慮其他類型所得税率的基礎上適當降低。
“抵扣”也是個税改革的關鍵,應引入差別化費用扣除形式,要充分考慮公平原則,將人民羣眾共同面對的生存成本納入扣除範圍,例如醫療扣除、撫養扣除。最大關鍵在於如何獲得信息,一是整合現有的徵管信息,二是通過各種治理手段整合相關信息。
事實上,每當出現有關個税的話題,總是博得大家熱議,當然也招致一些質疑甚至非議。這説明,隨着經濟發展階段不斷躍遷,人民羣眾的納税意識空前高漲,這是一個好現象。不過,本輪個人所得税制改革肩負的任務和改革方向,需要冷靜思考,也需要從歷史發展的眼光來審視。制度選擇從來就是與經濟發展階段甚至文明發展進程相適應的。
從進程來看,儘管個税改革的步伐已經在加快,不過,要認識到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個人所得税改革亦是如此。個税改革的最終目標是通過優化税制結構來發揮税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效應,但是從短期來看,效應的發揮需要階段性目標。當前,推進個税改革的急迫目標是讓綜合制改革落地,階段性措施首先是提高高收入階層的税負。
現行分類特徵的個人所得税制難以實現針對自然人的綜合收入能力“量能課税”,從而影響收入分配目標的實現。特別是經濟進入新常態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要從擴大投資規模轉向把人民羣眾的幸福感和安居樂業作為地方政府的發展目標,需要在維持經濟適度增長的前提下,推動税制結構的不斷優化,提高個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
基於此,未來個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通過推動個人所得税綜合制改革,最終實現“量能課税”,全面強化税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激發人民羣眾的國家意識和納税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