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費用飆漲30% 互聯網金融平台獲客成本臨大考
(原標題:中介費用飆漲30%互聯網金融平台獲客成本面臨大考)
《暫行辦法》出台後,中介機構要求萬元以下借款人中介費用調高至150元/人,萬元以上借款人的中介費用費率則按3%收取。一家互聯網金融機構內部算了一筆賬,若按中介機構開出的最新收費標準,平台通過中介渠道獲取借款人的實際費用開支約在800元,較以往上漲了約30%。
隨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出台令眾多互聯網金融平台向消費金融轉型,向平台推薦借款人的中介費用隨之水漲船高。
近日,融之家CEO張建梁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直言,在8月《暫行辦法》出台後,儘管中介費用(主要是平台與借款人達成借款協議後,向推薦機構支付的中介費用)上浮約30%,不少互聯網金融平台依然要求增加借款人導入量做大消費金融業務版圖。
“畢竟,只有如此才能加快業務轉型步伐。”一家互聯網金融平台負責人李明(化名)直言。不過他意外發現,互聯網金融平台轉型消費金融熱潮不減的多米諾效應,不僅僅是中介費用水漲船高,還有一批具有欺詐性質的借款人開始藉助中介渠道混水摸魚,趁着機構急於轉型心理套取資金,無形間增加了平台的風控壓力與獲客成本。
“這又將是一個貓捉老鼠的遊戲。”他感慨説。但他最擔心的,是近期銀行也開始與借款人中介機構開展合作挖掘個人消費金融商機,導致越來越多優質客户轉投銀行渠道,進一步加重了消費金融領域優質客户爭奪戰。
中介費用飆漲30%探因
李明直言,從《暫行辦法》出台起,他便感受到借款人中介機構的報價日益提高。
以往,雙方對中介費用做出兩項約定,一是萬元以下借款人中介費用,按照固定費率100元/人計算,二是萬元以上借款人中介費用,則按最終借款額度的2%收取。
但《暫行辦法》出台後,中介機構要求萬元以下借款人中介費用調高至150元/人,萬元以上借款人的中介費用費率則按3%收取。
他所在的機構內部算了一筆賬,若按中介機構開出的最新收費標準,平台通過中介渠道獲取借款人的實際費用開支約在800元,較以往上漲了約30%。
“為了加快轉型消費金融的步伐,我們只能接受新的報價。”他直言。究其原因,一是直銷平台獲取的借款人平均成本在1000元左右,中介機構報價依然相對較低;二是平台剛向消費金融轉型不久,缺乏足夠的業務增量與信貸數據積累,此時藉助第三方平台獲得足夠多借款人貸款申請,對業務拓展與風控模型優化均有好處。
但他私下告訴記者,其實自己非常羨慕中介機構的當前業務模式——無需承擔風控與逾期催收任務,只需推薦借款人信息與申請,就能獲取不菲的中介費用收入。而互聯網金融平台則不得不面對日益沉重的風控壓力與新型欺詐風險。
所謂新型欺詐風險,即不法分子看中不少互聯網金融平台急於向消費金融轉型的心理,加之多數中介機構不對借款人信息進行初步核實與反欺詐審查,紛紛“虛構”身份信息通過中介渠道向平台遞交借款申請,以此矇混過關套取資金。
近期,李明發現不少“奇特”現象,包括多個借款人通過同一台手機發出借款申請,讓他懷疑不法分子先收集借款人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再假冒後者名義申請借款“騙取”資金。此外他還發現中介機構所推薦的個別借款人存在手機通信記錄稀少狀況,他便懷疑不法分子可能用虛假手機號碼申請貸款。
為此,他所在機構高薪從銀行引入多位風控人員,專門完善了反欺詐風控流程,比如觀察借款人在手機上填寫身份證號碼的時間是否超過7秒——若一個人填寫身份證號碼所耗時間超過7秒,很可能存在冒別人名字借款的行為。
“但這無形間也抬高了平台的運營成本,若中介機構渠道獲客成本高於我們直銷成本,我們很可能會改變策略,不再依賴中介渠道。”李明直言。
事實上,這個問題同樣被借款人中介機構日益重視。
張建梁向記者表示,隨着越來越多中介機構出現引發市場競爭加劇,純粹依靠推薦借款人申請與個人信息而獲取高額中介費用收入的業務模式未必會持續。
在他看來,中介行業同樣需要變革。比如中介機構可以通過共享各個互聯網平台的欺詐型借款人名單共享,先過濾存在欺詐行為的借款人,以此減少平台的風控壓力;或者由中介機構先對客户分層,針對不同城市地區不同職業的借款人羣體設定初步的信用評級,便於平台更精準地進行風險定價。
優質借款人爭奪戰的多米諾效應
過去數週,李明已經感受到中介機構業務變革所帶來的新競爭壓力——隨着越來越多中介機構與銀行開展消費金融貸款合作,大量優質借款人紛紛轉投銀行渠道。
究其原因,相比互聯網金融平台普遍貸款利率設定在20%-30%,銀行個人消費金融貸款的利率只有10%-20%,恰恰能滿足不少優質借款人要求更低利率的訴求。
在融之家CEO張建梁看來,這種合作其實是大勢所趨。作為借款人中介機構,平台需要為不同類型借款人尋求不同利率水準的貸款產品,才能實現業務持續增長。目前融之家與浦發銀行上海業務機構已經有類似的合作,每天向後者推薦80-100個借款人,平均借款額在萬元左右。
“對互聯網金融平台而言,優質客户的流失,意味着我們不得不面對更高需求的風控與更大壞賬風險。”李明直言。他更擔心的是,不少中介機構以銀行合作為“後盾”,與互聯網金融平台的業務談判趨於強勢——若平台存在暴力催收、風控體系不完善狀況,中介機構可以隨即暫停彼此的合作協議,某種程度加大平台的經營不確定性。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瞭解到,不少互聯網金融平台為此採取變通方式,通過向銀行輸出風控技術,一方面尋求低成本銀行資金,一方面與銀行形成利益捆綁,整合銀行的低成本資金與自身風控體系,創造即時性的低利率放貸審批流程,抵禦中介機構的新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