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本被借133年後重回圖書館 1萬英鎊滯納金被免除
英國利茲一家圖書館最近收回一本133年前出借的書。按照圖書館規定,這本書這麼多年的滯納金已經超過1萬英鎊(約合8.69萬元人民幣)。不過,圖書館破例免除了還書人這筆錢。
這本關於希臘神話的書1883年出版後不久被一位名叫拉什霍爾姆·赫頓的讀者從阿姆利圖書館借走。赫頓沒有來得及還書或辦理續借手續就去世了,去世前也未就還書事宜作出安排。赫頓的女兒1971年去世後,書傳給兒子、現年72歲的斯蒂芬·伍德。
伍德告訴英國《每日郵報》:“這本書在我的案頭好多年了,我覺得需要做點什麼,把它送回它該在的地方。”
《每日郵報》16日報道,圖書館管理員收到這本書非常吃驚。他們看到書中夾着一頁紙,上面是1870年至1879年擔任利茲城公共圖書館管理員的詹姆斯·耶茨寫的還書規定。
“借書超過准許時間(14天)不還書,前兩週每週要付1便士罰金,之後增加到每週2便士,直至還書。所有借出的書要在每年9月30日前歸還,違者永遠不能借書。”
圖書館現在的滯納金已經增加到每天22便士。這樣算來,伍德需要支付總計10679英鎊(約合92822元人民幣)滯納金。
利茲市政務委員會得知這本書的來歷後決定免收滯納金。負責利茲圖書館事務的市政委員德布拉·庫帕爾説:“我們真心感謝赫頓先生的外孫還回了一小段阿姆利圖書館的歷史。”
“作為服務機構,我們總是要求人們按時把書還給圖書館以免產生滯納金,但是這個情況實在特殊,不是日常能碰到的。”
伍德為不用交這麼大一筆滯納金感到高興。他説他是靠退休金養老的人,這筆錢對他而言實在太多。(歐颯)【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