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警察打記者,誰來保障正當的輿論監督
記者履行正當的輿論監督之責,在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卻受到了人身傷害,這是法治社會的悲哀。
12月16日,中國教育報兩位記者在黑龍江省甘南縣就學生營養午餐問題進行採訪時,被當地民警帶回派出所打傷。日前,甘南縣人民政府發佈事件調查處理通報,對在執法過程中簡單粗暴、推打了當事人的派出所副所長,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人員作出相關紀律處分。兩位記者不認同對施暴警察及其責任領導的處理意見。要求對相關人員立案偵查,並儘快進行對人身傷害的司法鑑定並做出賠償。
據報道,兩位記者是在接到對當地學校營養餐問題的羣眾舉報信後前去暗訪的,蒐集相關證據和資料後,該校的工作人員認為“他倆問了營養餐的事情,不能讓走”,進而報警。隨後到來的兩名警察未佩戴工作證,也未出示有效證件,一名警察連執法儀都沒佩戴,押進的是社會車輛……這些細節都讓人懷疑程序上的規範性,而兩名記者一再申訴在採訪期間無任何不當行為卻被執意押送、審問、搜身甚至毆打等情節,更讓人質疑執法的正當性。
此事引發各界關注,有對兩位記者遭遇的憤懣同情,更有對輿論監督環境的失望和焦慮。
觸動了被監督對象的利益,輿論監督屢屢受阻,記者被毆打、採訪器材被打砸等事件,公眾並不陌生,其中大多是被監督對象恐慌之下的竭力阻攔和威脅,或是當地黑惡勢力出面進行的恐嚇、打擊報復。然而這一次,記者卻是被以維護社會安全和秩序為己任的警察所傷害,令人意外、讓人心寒。人們不禁追問:警察不問青紅皂白出手傷人背後,是否有對地方利益的偏袒和保護?
作為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不僅不為媒體的輿論監督提供便利,反而阻撓甚至傷害記者,這類事儘管不多,但影響惡劣。不久前河南電視台都市頻道記者在陪同閆先生前往當地法院諮詢一起鴛鴦判決書的案件進展時,就遭遇法院穿警服的工作人員毆打,還被搶去了機器和手機。記者履行正當的輿論監督之責,在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卻受到了人身傷害,這是法治社會的悲哀。當輿論監督生態岌岌可危,社會問題的妥善解決、民生福祉的獲得從何談起?
對那些囂張的執法者而言,一手遮天慣了,恐怕早已忘記了法治的力量,更看不到任性執法的後果。記者暗訪卻被警察毆打,執法者將執法權力視同兒戲,這對更多執法部門和執法者都是一記警鐘——正視身上的使命,敬畏手中的權力,嚴格依法執法,執法者才能得到公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