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基金公司調整兼職人員 加強風險管理
(原標題:4家基金公司調整兼職人員)
基金子公司新規《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下發已滿半月,為積極響應基金子公司兩項新規中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不得在子公司兼任職務的規定,北京商報記者統計,目前已有4家基金公司發佈公告,對兼任從業人員進行了調整。
12月17日,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佈關於調整從業人員在子公司兼職情況的公告。公告稱,根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第十九條要求,國投瑞銀基金現對公司從業人員在子公司兼職情況做出調整,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袁野不再兼任國投瑞銀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錢劭豐不再兼任國投瑞銀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
事實上,早在新規正式實施當日,寶盈基金就發佈了調整子公司兼職人員公告,根據公告,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創新業務部張新元、李光明,產品規劃部江山、張霽,專户投資部曹松濤不再兼任中鐵寶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而總經理汪欽、副總經理兼專户投資部葛俊傑和研究部段鵬程依舊在子公司擔任董事長、董事和執行監事,但不在子公司領薪。此外,還有長盛基金、前海開源基金也紛紛發佈調整從業人員兼任子公司職位的公告。
12月2日,《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出台,12月15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規中對母、子公司人員管理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投資管理人員不得在子公司兼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其他人員不得在子公司兼任與其崗位職責存在利益衝突的職務。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在子公司領取薪酬。
格上理財研究員楊曉晴表示,此舉一方面意在加強基金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間的人員隔離,杜絕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另一方面也是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保障公司規範有序運作的前提條件。目前來看,母公司兼任子公司人員職位的現象還是十分普遍的,隨着子公司新規的執行力度不斷加大,未來將陸續有基金公司對子公司人員兼職現象做出調整。
“有人退出就得有人去替補,職位不能空缺,否則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基金公司應當積極培養人才、選拔人才,畢竟保持工作分工明確、人員各司其職的工作環境,才是預防人員風險的捷徑。”楊曉晴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