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數據與其“堵”不如“疏” 我的數據我做主
作者:陈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12月14日,2016中國微金融峯會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拉開帷幕。該峯會由“微金融50人論壇”與多家機構共同舉辦,百餘位在金融領域有所建樹的專家學者以及企業高管出席了本次峯會,一同研討微金融內涵與應用,剖析我國互聯網金融等金融領域現狀與趨勢,把脈世界經濟發展方向。
被“堵”起來的個人數據
如今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個人信用數據運用在各個領域,侵犯個人隱私行為也屢屢發生。與此同時,信貸風險失控、職場簡歷造假、甚至出現上述説説的大學生因信息泄漏被騙導致自殺的極端情況。
一方面,數據主體在很多情況下並不知道自己的數據被什麼人在什麼地方用作在什麼事情上;另一方面,有正當背景調查需求的一方又不知道如何合法合規獲取個人數據,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變相滋長了信息販賣。
對於目前數據採集和使用中的問題,億微徵信創始人、董事長兼CEO王玉認為:“在數據規則還沒有制定好的情況下,數據開放與數據安全還存在矛盾。目前有大量數據沉澱在政府部門,這些數據具有巨大的價值,然而政府部門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並沒有完全開放這些數據。另外,在數據獲取與數據流轉中也存在矛盾。很多有正當徵信需求的公司不知道如何合法合規地獲取和使用數據,而市場上進行個人數據違規買賣的公司卻多達幾萬家。”
如何“疏”導個人數據
在立法上,歐盟《個人數據保護指令》和日本《個人數據保護法》等都對個人數據的採集環節和使用環節做了明確的授權要求。美國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在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用户數據時必須取得用户的明確同意。
2015年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個人徵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等八家機構做好個人徵信業務的準備工作,拉開了個人徵信業務商業化的大潮。中國人民銀行於2016年5月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關於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徵信機構在個人信息採集和使用環節需要取得信息主體的同意,並且信息主體的同意要在徵信機構的互聯網站或操作系統中作出。
由此可見,“我的數據我做主”是國內外一致認可的個人數據保護基本原則,一定是個人數據合法合規使用的未來方向。
在談到如何把個人徵信植入應用場景時,王玉認為,移動互聯網個人徵信的內容已經不僅僅是提供個人徵信報告,而應該包括身份認證、信用認證和行為認證三個方面。信用卡的支付和信貸功能,從本質上看,就是身份認證、信用認證和行為認證三個功能。未來生活中,移動個人徵信與應用場景結合,可以給大家帶來無感支付、無感信貸、無感保險、無感營銷等全新的服務體驗。
億微徵信於今年9月推出職業背景調查產品“知了背調”,是國內首款基於候選人在線授權的背調產品。“知了背調”在產品的全流程中始終把數據採集和數據使用的合法合規性放在第一位,保障候選人對本人數據採集和使用的授權,以及候選人對數據的知情權。真正做到我的數據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