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啓用安保法新任務“武器等防護” 對象擴至他國軍隊
作者:马丽
【環球網報道 記者 馬麗】據日本共同社12月22日報道,日本政府22日召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的9位相關大臣會議,敲定了自衞隊在平時保護美國艦艇等的“武器等防護”運用指針。這是基於安全保障相關法的新任務,力爭實現在對朝鮮發射彈道導彈進行警戒監視活動等中與美國攜手合作。新任務已從22日開始運用。
正派遣在南蘇丹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陸上自衞隊本月12日開始可根據安保法執行“馳援護衞”等其他新任務,自衞隊海外任務迎來全面擴大的階段。
日本防衞相稻田朋美在記者會上強調了意義稱:“日美同盟的威懾力、應對能力將進一步得到強化,更能確保我國的和平與安全。”
安保法實施前,“武器等防護”情況僅限自衞隊受到攻擊時可使用武器,但實施後保護對象擴大至其他軍隊。政府考慮的是對安保方面合作關係較深的美國和澳大利亞軍隊等適用。
運用指針設想的適用情況包括朝鮮發射彈道導彈相關情報的收集、對日本和平與安全造成重要影響的“重要影響事態”時的運輸和補給、與他國的聯合訓練等。
能否實施將基本由防衞相作出判斷。在美軍等首次要求護衞時以及請求國要求在第三國進行護衞等“一定情況”下,防衞相作出判斷前由NSC進行審議。“武器等防護”實施過程中若發生“特殊異常情況”,將迅速公佈信息。在針對“重要影響事態”實施時,將敲定基本計劃並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