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安保法 日本政府確定自衞隊新任務執行方針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的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本月22日舉行部長會議。
鑑於安全保障關聯法的成立使日本自衞隊執行一些新任務成為可能,當日的會議就自衞隊為監控他國彈道導彈的美軍艦船等提供防衞時的相關新任務確定了任務執行方針。
報道稱,今年3月,日本安全保障關聯法得以實施。在此之前,在美軍艦船與日方開展聯合訓練或對他國彈道導彈進行監控等從事與保衞日本國家安全有關的活動、且日本自衞隊承擔美方警衞任務時,如果發生“難以界定的事態”,根據法律規定,日本自衞隊無法使用武器對美方實施保護。
但在安全保障關聯法實施後,在發生“難以界定的事態”時,日本自衞隊使用武器對美方施以護衞成為可能。
日本政府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22日舉行部長會議,確定了日本自衞隊執行上述新任務的方針。其主要內容有:在美軍等首次向日方提出警衞要求時,以及日方在第三方國家領土內接到美軍等的警衞要求時,需由“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召開部長會議進行審議後再由防衞大臣做出判斷。
此外,還包括根據有關情況的變化隨時召開對“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起輔助作用的幹事會進行討論;相關日本政府部門共享與美方等提出要求相關的所有信息,部門間開展密切合作;在自衞隊執行有關任務時,如果發生特殊情況,日本防衞大臣應及時公佈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