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暫緩調整公交地鐵票價 公交未達到動態調整啓動條件
市發改委22日上午發佈消息,北京暫緩新一年度的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的調整整體納入下一調價週期累計。也就是説,現在執行的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票價至少到明年底將維持不變。
2014年,北京在調整公共交通票價的同時,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建立了一個1年1小調、5年1大調的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機制要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以年度為週期,根據價格調整公式,定期進行測算調整。當平均票價調整幅度大於等於0.1元時,啓動年度調價。未達到上述啓動條件時,當年不作調整,納入下一週期累計。
據悉,年度調整主要考慮公共交通企業人工成本、動力成本和其他可變成本的變動情況,及其權重(人工成本佔50%,動力成本佔20%,其他成本佔30%)。其中,人工成本變動情況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變動情況進行測算;動力成本中城市公共電汽車按照國家制定的北京市0號柴油零售價格年均變動情況測算,軌道交通按照國家制定的本市非居民一般工商業平段電價變動情況測算;其他成本按照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測算。
今年是第二個年度動態調整期,主要按照2015年和2014年的相關數據變動情況進行測算,並對2015年度票價動態調整幅度進行了累加。根據北京市統計局發佈的數據,2015年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018,人工費用變動為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2015年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608元)與2014年(78294元)之比1.042;動力費用變動中城市公共電汽車為2015年的0號柴油年均價格(5.771元/升)與2014年的0號柴油年均價格(7.473元/升)之比0.772;軌道交通為2015年非居民一般工商業平段電價0.8595與2014年一般工商業平段電價0.8595之比1。按照調價公式及上述數據測算,2016年當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3元,考慮2015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納入2016年累加的0.06元,2016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3元,低於動態調整的啓動點(0.1元),未達到動態調整啓動條件;2016年當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上調0.12元,考慮2015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納入2016年累加的0.27元,2016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39元,高於動態調整啓動點(0.1元),已達到動態調整啓動條件。
考慮到軌道交通仍在大規模建設期,新開通線路處在客流培養期,低峯優惠政策仍在進一步完善中。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後研究決定,暫緩啓動新一年度的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的調整整體納入下一調價週期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