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強化責任加強管理促進審判質量明顯提升
央廣網海口12月22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劉月梅孔瑞)2016年,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堅持“案件審理精品化,法院管理精細化,調研宣傳碩果化”的發展目標,通過合理配置審判資源緩解辦案壓力和院庭長依法行使審判監督權等措施加強審判管理。一審案件上訴發改率和申訴再審案件數量均明顯下降,審判質量大幅度提升。
據悉,截至12月20日,海南二中院受理各類案件3740件,較上年同期增加382件,一審案件上訴被省高院發改34件,同比減少38件,減少了52.78%,發改率為7.39%,同比下降12.12個百分點;受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66件,同比減少36件,減少了35.29%,無一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申訴、申請再審。
合理配置,加強審判力量提高審判效率。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整合現有審判資源,對員額法官進行優化調配8人次。加強審判輔助力量,任命通過司考的法官助理11名並明確工作職責;轉任測試合格的15名聘任制速錄員為聘任制書記員;配合執行體制改革試點,派駐2名法警至執行局。審判資源的合理配置有效緩解了辦案壓力,審判效率明顯提高。
以上率下,院庭長擔任主審法官帶頭辦案。副院長楊挺、政治部主任吳曼江、執行局局長李政、專委黃海浪和徐忠貴等院領導及各業務庭庭長、副庭長積極投入審判一線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目前,院庭長共辦理案件909件,同比增加27.31%,結案753件,佔全院案件數24.30%,同比上升4.22個百分點。
強化責任,確保審判權依法依規運行。嚴格執行《海南省法院司法責任制職責清單(試行)》,着力規範審判權運行中審判委員會、院庭長、主審法官、合議庭和審判輔助人員的權責範圍,嚴格按照各類人員的審判工作職責清單行使權力,保證審判權依法依規運行。召開法官會議9次,為合議庭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提供諮詢意見,解決了一批疑難複雜案件。
加強監督,規範審判監督權力行使。抓好最高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規定的必須報備院庭長監督的案件類型,將長期未結和久押不決、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需要統一裁判尺度等案件納入監督範圍,確保案件質效。要求員額法官不得以獨立辦案為由不接受監督管理。提高院庭長管理監督科學化水平,做到監督不缺位、監督不越位、監督必留痕、失職必擔責。
嚴格把關,建立動態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系統隨機分案管理制度,杜絕人為分案、二次分案、領導干預過問指定分案。按月編髮《審執效率情況通報》,對部門及個人的收結案數、平均結案時間等情況進行通報。嚴把案件延長、扣除審限的審核審批關,堅持裁判文書月檢查通報制度,開展案件質量常態化評查,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
維護公信,抓好長期未結案件清理。要求本院及轄區法院按季度報送超過18個月至3年和3年以上的長期未結訴訟案件,並逐案建立台賬進行重點督辦;對本院審理時間超過6個月的未結案件,堅持每月通報並書面督辦;要求轄區法院對現存的未結案件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案件不因法官懈怠、法院監管不力久拖不決而影響法院公信力。
完善制度,以績效考核弘揚正能量。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在充分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符合院情的績效考核方案,運用《海南法院年度績效考核管理系統》對全體幹警履職情況作出客觀、公平、合理的評價,形成獎勤罰懶的激勵機制,弘揚正能量,促進全院各項工作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