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暫緩啓動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
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蒲長廷) 今天(22日)上午,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考慮到軌道交通仍在大規模建設期,新開通線路處在客流培養期,低峯優惠政策仍在進一步完善中。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後研究決定,今年暫緩啓動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的調整整體納入下一調價週期累計。
據瞭解,2014年本市在調整公共交通票價的同時,參照國內外票價管理經驗,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建立了一個1年1小調、5年1大調的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機制要求,本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以年度為週期,根據價格調整公式,定期進行測算調整。當平均票價調整幅度大於等於0.1元時,啓動年度調價。未達到上述啓動條件時,當年不作調整,納入下一週期累計。
據介紹,按照調價公式測算,2016年當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3元,考慮2015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納入2016年累加的0.06元,2016年地面公交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3元,低於動態調整的啓動點(0.1元),未達到動態調整啓動條件。而2016年當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上調0.12元,考慮2015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納入2016年累加的0.27元,2016年軌道交通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39元,高於動態調整啓動點(0.1元),已達到動態調整啓動條件。
據介紹,當公共交通價格調整達到啓動條件後,由公共交通運營企業提出價格調整具體意見和價格調整方案,經發展改革、交通、財政管理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評審、聽取相關方面意見,並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對外公佈實施。以5年為1個週期,由發展改革、交通、財政管理部門對公共交通價格及調價公式進行評估。如需調整,經價格聽證會聽證,並報請市委、市政府批准後對外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