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法法院要求朴槿惠毫無保留地公佈世越號七小時行蹤
作者:赵衍龙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衍龍】韓國《中央日報》12月23日報道稱,12月22日,在據李貞美、李鎮盛和姜日源憲法法官審理的彈劾審判第一次準備程序上,憲法法院要求朴槿惠總統公佈“世越號七小時”行蹤。
憲法審判官李鎮盛表示,“世越號沉船事件是作為彈劾理由(違反《憲法》的保障生命權)被記載的案件”,“要求樸總統毫無保留地公佈在大部分國民都能夠記起幹了什麼的這一重要沉船事件發生當日,(總統)在做何工作、收到了什麼報告和下達了什麼指示”。朴槿惠方面的李中煥律師表示,“將與(總統)見面進行確認,並在總統秘書室和安全保障室的幫助下提交”,表明了立場。
韓國憲法法院還將國會彈劾建議書中提出的九個彈劾理由整理成了五種類型。憲法法院整理的爭議焦點分別為:因幕後實權組織違反國民民主主義及法治主義、濫用總統權限、侵犯言論自由、違反保護生命權的義務、違反收受賄賂等刑法。
與此同時,提起彈劾訴訟的國會委員們和總統方面均要求崔順實(60歲)、青瓦台前政策調整首席秘書官安鍾範(57歲)和前附屬秘書官鄭虎成(47歲)等人出庭作證,憲法法院採納了他們的要求。
此前韓國總統方面的辯護律師團提交的“憲法法院要求獨立檢察組和檢方提交正在調查中的資料是違法的”異議申請被駁回。李鎮盛法官表示,“調查記錄在彈劾審判中很重要,因此鄭重且強烈要求檢方提交”。下一次舉行準備程序的日期為27日下午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