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設把好網約車發展“方向盤”

12月21日,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地的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新政相繼落地。值得注意的是,與之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針對網約車行業設置的准入門檻變化不大。比如“上海人、上海車”、“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等規定依然保留,體現了兩地政府嚴格管理網約車的堅定態度。
網約車新規引發社會廣泛熱議,甚至激起部分批評的聲音,這並不奇怪,説明我們社會各界非常關注網約車這個新生事物。相信無論是此次新規的贊成者還是異議者,大家都希望網約車能夠規範發展科學發展,網約車行業可以走上行穩致遠的發展之路。
事實上,網約車自誕生之日起,就備受社會各界的矚目。這不僅因為網約車的迅猛發展,顛覆了傳統出租車的打車方式和運營模式,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更因為網約車是“互聯網+”的一種實踐,大家自然而然很期待看到這個新生事物能夠健康發育、茁壯成長。

然而,作為新生事物,網約車的出生就伴隨着缺乏制度保障的缺陷,長期處於“野蠻生長”的狀態中。隨着網約車業務的不斷壯大,這一缺陷不是被掩蓋遮蔽了,而是被不斷放大。尤其是網約車運營企業對網約車司機資質長期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魚龍混雜的司機隊伍對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潛在的威脅。事實上,已經有不少網約車司機侵犯乘車人權益的事件發生,網絡社交平台上也不乏搭乘網約車中途被司機“甩客”之類的惡劣情景。
另一方面,“野蠻生長”的行業環境不僅危害消費者,對網約車司機隊伍同樣構成威脅。今年11月20日,一位嘉興市的網約車女司機在凌晨接單之後,被兩男子搶劫殺害。凡此種種亂象怪象,都給網約車行業澆上了一盆冷水,讓社會各界更加意識到規範網約車行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不難看到,北上廣等地網約車新規嚴格司機和車輛的准入門檻,最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還是在保護乘車人、提高行業服務水準。事實上,網約車作為公共交通的一種補充,以及傳統出租車行業的一種“升級版”,理應提供優於傳統公交行業標準的服務。由此,網約車司機的素質和運營車輛的車況也理所應當有更嚴格的准入要求。這樣,方能實現網約車和傳統公交行業的錯位競爭,保障網約車行業的良性發展,為市民提供更優質更多元的交通出行選擇。從這個角度來看,北上廣的網約車新規可以説準確把握了行業的發展特質和市民需求。

新規不是網約車行業的“緊箍咒”,更不是要給方興未艾的網約車行業“踩剎車”。新規的最終目的還是在於幫助網約車行業把握好發展的“方向盤”,使行業在規範有序的環境中運行,實現包括乘車人、司機和運營方在內的行業參與者的多方共贏。
社會上有意見提出,在網約車行業規範的過程中,有沒有可能讓網約車公司發揮更大的作用,而非通過政府出台行政文件的方式予以規範。應當看到,這種觀點的初衷是良好的,希望行業主體多發揮能動作用,然而在現實中就顯得遠水解不了近渴了。近年來網約車行業發展勢頭迅猛,來自國內和國外的多家公司都在爭奪中國網約車這塊“大蛋糕”,行業競爭異常慘烈,在這種情況下寄希望於行業主體強化規範和管理恐怕杯水車薪。更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行業內部制度規範還沒有建立起來,網約車行業就已經因為缺乏管理日漸背離消費者了。必須看到,政府出台行政文件進行行業規範,非但不是不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反而是為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掃清了障礙、搭好了舞台!
我們樂於見到新生事物如雨後春筍般成長壯大,更希望看到更多新生事物破蛹而出化繭成蝶,因為不少新型業態都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動力、帶來了勃勃生機,是中國經濟在新常態背景下轉型升級的重要推動力。但是更應當看到的是,制度建設是一切行業有序發展、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互聯網經濟不應成為行業監管的蠻荒之地,“新”絕不構成新生事物逃避監管野蠻生長的理由和藉口。恰恰相反,正因為“新”,所以我們更需要強化制度建設,通過科學合理規範的制度,為呱呱墜地、牙牙學語的新興行業營造良好的成長空間和發展環境。而在這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決不能閉門造車,應當加強對新生事物的主動學習,才能制訂出具有前瞻性和引領性的政策,保障新興行業的健康發展。
相信我國地方政府對於網約車行業的規範將成為中國互聯網經濟的一個標杆,讓制度建設成為行業發展的先決條件,而非後續補充,以科學合理的制度建設推動我國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更多元、更高水平的需求。(原標題《以制度建設把好網約車發展“方向盤”》 圖片來源:上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微信公眾號“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