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改革成明年税改最大看點 月入萬元以下或降税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業內獲悉,個人所得税的推進或將成為明年我國税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點,修法先行、分步實施將成為個税改革的現實選擇。在“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下,“擴中”也就是減輕中等收入羣體税收負擔將先行推進。業內專家認為,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個税税率有望調低,同時建議將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最高邊際税率調低。
以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為主體內容的本輪財税體制改革,從十八屆三中全會至今已經持續三年。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穩妥推進財税和金融體制改革”。雖然會議公報中未提及“個税”,但種種跡象表明,個税改革已經在加速研究推進。
個税改革在“六税一法”中進展相對滯後。本輪税收制度改革中明確的“六税一法”,即啓動增值税、消費税、資源税、環境税、個人所得税和房地產税,修訂《税收徵管法》。下一步,個税改革在明年研究推進已成為大概率事件,記者此前也獲悉,個税改革的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爐。
事實上,本輪個税改革的總原則和大方向早已明確:依照“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税收體制,通過税制設計,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進一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税負。
而在推進路徑上,記者瞭解到,對應“增低、擴中、調高”的目標,“擴中”即減輕中等收入羣體税收負擔或成為優先選項。
從税制設計角度如何實現減輕中等收入羣體税收負擔?首先是在部分所得納入“綜合”徵税範圍的同時,建立基本扣除加專項扣除的機制,適當增加專項扣除。目前來看,再教育支出或成為抵扣首選,首套房貸款利息也有望納入選項。長期來看,贍養老人、撫養二孩等家庭支出有望逐步納入抵扣。
此外,進一步優化税率結構,調低部分檔次的税率也在業內形成較高呼聲。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張連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下一步還需要進一步簡併個税税率級次,同時,低級別也就是處於一、二級的税率要調低,增加高收入人羣税負,讓中等收入階層增加可獲得感。
目前,以工薪所得為例,共有7個級次,其中,應納税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3500)在1500元、1500至4500元、4500元至9000元的,分別適用3%、10%和20%的税率。
此外,月應納税所得額8萬元以上適用最高邊際税率45%,這是1994年税制改革時確定下來的,已經過去20多年。目前,美國、巴西、俄羅斯、印度、越南個税的最高邊際税率分別為35%、27.5%、13%、30%、35%。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認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税率需要大幅調整,個税改革應該定位為減税改革。基於國際人才競爭等因素,世界範圍內調低個税最高邊際税率是大勢所趨,比照發達國家和其他金磚國家,我國個税的最高邊際税率應該大幅度下調,同時將適用於最高税率的月應納税所得額調高到20萬元或更多。
具體而言,楊志勇建議可以將相應税率調整為:月應納税所得額在5000元以下,適用3%的税率;5000元至1萬元,適用5%的税率;1萬至5萬,適用10%的税率;5萬至10萬,適用15%的税率;10萬至20萬,適用20%的税率;20萬元以上,適用25%的税率。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工薪所得的最高邊際税率應該調低,縮減其與勞務報酬的税率差距。此外,中等收入的劃分依據,目前還沒有權威説法,在他看來,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制定具有區域特色的中等收入標準,一線城市和省會城市、三線城市、縣城的收入水平不同,此外,收入標準也要和支出即福利水平相結合,提出一個“中等福利”的概念。
在他看來,本輪財税改革的背景,已經不同於改革開放之初需要“做大蛋糕”的任務,而是解決伴隨收入水平提高而帶來的“收入差距擴大”這一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突出的問題。
張連起指出,在深化財税制度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過程中,相對其他税制改革,個税改革可以説是風險最小、獲益最大的突破口。個税的破題,符合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收入翻番的迫切需求,對於保障改善民生具有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