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醉駕執法車隊員被拘役
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董振杰 張羣琛 實習記者 朱健勇) 近日,一則舉報城管公車私用、司機涉嫌酒駕並打人的帖子在網上流傳。該帖稱11月20日晚,市民魏先生和朋友開車行至二環輔路白雲橋附近時,與一輛城管執法車發生剮蹭。魏先生和朋友與對方理論,聞到執法車司機身上有酒味。魏先生幫朋友拉住下車要跑的司機時,遭對方打中頭部並被踹倒在地。
今天(23日)上午,西城區城管執法局回應《法制晚報》記者稱,飲酒後私自駕駛執法車,並達到醉駕標準的月壇執法隊隊員侯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目前正在服刑。當晚和侯某一起喝酒的同車另外兩名隊員,也將接受紀委和組織的處理。
舉報 與執法車剮蹭 司機帶酒氣打人
昨天,這則題為《疑似北京城管公車私用還打人?當事人深度自述!害羣之馬必須嚴懲!》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流傳。帖子中的當事人魏先生向法晚記者講述了事發經過。
魏先生回憶説,11月20日晚11點多,他和朋友左先生分別開兩輛車,行駛至二環輔路白雲橋附近時,左先生的車和一輛城管執法車發生剮蹭。左先生下車與執法車司機理論,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女子就説:“剮了怎麼了”。
魏先生隨即下車去查看情況,發現執法車司機語言遲鈍,眼神和表情都比較呆滯,而且身上和車裏有濃重的酒味,“我們懷疑司機是酒駕,要求他下車查看。”魏先生稱,執法車司機先是不下來,反覆説:“有事去家裏説行不,”後來下車就要跑。
他趕緊幫着朋友拽住執法車司機,並報警求助。“這時那司機突然朝我腦袋就打,最後把我踹倒在地,他掙扎着逃跑了,跑出大概30米被我朋友追上摁倒了。”魏先生説着,向記者出示了事發時拍攝的視頻,畫面中執法車司機面色蒼白,準備離開時被眾人團團圍住,難以脱身。
魏先生説,經過檢查他屬於腦部外傷,左額出現腫脹,“過了一個月還覺得有點兒疼”。
回應 隊員酒後私開公車 達醉駕標準
西城區城管執法局月壇執法隊的李副隊長對法晚記者稱,他於11月20日晚11點多接到一名城管隊員的電話,説隊員侯某在白雲橋附近與其他車輛發生事故。李副隊長説,他趕到現場後,帶着魏先生到醫院檢查了身體,並墊付了醫療費。
李副隊長稱,酒精檢測顯示,當晚隊員侯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0毫克,達到醉駕標準,後被交由交警處理。“這名隊員事發時並非執行公務,屬於私自駕駛公車發生事故。”
李副隊長介紹,事發後,西城區城管執法局工會主席和一位副局長到魏先生家探望,此後又多次電話聯繫,建議對方儘快找警方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與侯某之間的糾紛。“任何人只要違法,必須交由司法機關處理,酒駕打人完全屬於(侯某的)個人行為。”李副隊長説。
處理 被判拘役4個月正在服刑
今天上午,西城區城管執法局宣教科負責人王先生稱,醉駕公車的侯某因犯危險駕駛罪,於12月14日被西城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目前正在服刑。
王先生説,城管執法局正開展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嚴格管理執法人員。當晚和侯某一起喝酒的同車另外兩名隊員,也將接受紀委和組織的處理。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的任戰敏律師認為,如案發時,侯某是處於執行公務狀態,魏先生可向侯某所在單位提出行政賠償申請;如果案發時,沒有證據證明侯某是在執行公務,則應視為其個人行為,侯某成為民事上的侵權人,魏先生可要求侯某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記者 董振杰 張羣琛 實習記者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