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員工持股試點實施辦法 可憑科技成果入股
據北京市國資委消息,近日,北京市國資委出台了《關於市屬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實施辦法》。該辦法明確,員工持股試點應注重導向性,分層分類推進。優先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企業參與試點,市屬一級企業、四級及以下企業原則上暫不開展試點,城市公共服務類和特殊功能類企業中從事資源性、壟斷性和政策性業務的企業,不實施員工持股。
辦法要求,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應堅持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堅持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堅持自願參與、風險自擔,堅持以崗定股、動態調整,堅持科學監管、放管結合。
辦法指出,員工出資可包括貨幣出資、科技成果入股;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1%;員工持股應設定不少於36個月的鎖定期;上市公司鎖定期滿後,公司董事、高管人員每年可轉讓股份不得高於所持股份總額的25%;實施員工持股後應保證國有股東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於公司總股本的34%。(劉麗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