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砍刀乘火車 一名乘客被拘留
記者從北京鐵路警方獲悉,12月22日,一名旅客因攜帶一把砍刀乘火車,被北京鐵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當日15時40分許,天津站安檢員在南進站口3號安檢儀值機過程中,發現一旅客包內有疑似砍刀狀可疑物,安檢員立即向民警報告,民警開包檢查後發現包內有一把開刃的砍刀,民警將該名旅客控制並帶至公安值班室做進一步調查,經民警詢問該男子自稱:砍刀是自己前段時間在其租住的房屋內發現的,覺得好玩就想帶回老家收藏,隨手就放在自己包內。經查,該人自稱蓋某,河北省人,準備乘坐當日K718次列車回老家探親。經警方對蓋某攜帶的刀具進行鑑定顯示蓋某攜帶的刀具長57釐米、單刃,屬於管制刀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男子被警方處五日以下拘留。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春運臨近,根據鐵路相關規定,旅客禁止攜帶槍-支-彈-藥、雷管、煙花爆竹、汽油、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劇毒性、腐蝕性、傳染性、放射性等物品;匕首、彈簧刀、自鎖刀等管制刀具;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水果刀、多功能刀、斧子等利器進站上車。限量攜帶下列物品:普通打火機2個;安全火柴2小盒;不超過20ml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ml的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記者 王薔 通訊員 龐賀雷 任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