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購買4公斤冰毒 運輸毒品均被判死緩
一人在北京出資遙控,一人赴廣東買毒運輸,被告人喻某某與被告人王某某合謀從廣東購買了3934克冰毒,並帶回了北京。記者從市四中院獲悉,兩名被告人均被判犯運輸毒品罪,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被告人供述,二人系認識十多年的老友。二人都有吸毒史,皆曾因販賣毒品等罪刑被判入獄。
據檢方指控,被告人喻某某與被告人王某某經預謀,由喻某某出資購買毒品,王某某於2015年5月6日乘坐長途客運汽車從廣東省中山市途經湖南省桃源縣將毒品攜帶至北京市。王某某於2015年5月9日到達北京市木樨園長途汽車站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在其隨身物品中起獲白色可疑晶體4大包及1小包、白色可疑粉末2大包。
經鑑定,白色可疑晶體4大包及1小包檢出甲基苯丙胺,淨重3963.44克,其中3934克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為72.4%。
被告人喻某某於2015年5月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被民警抓獲。涉案毒品已被全部起獲並收繳。
法院審理認為,喻某某、王某某運輸毒品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二被告人均曾因販賣毒品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又犯運輸毒品罪,均系毒品再犯,且王某某又繫累犯,依法應當對二被告人從重處罰,鑑於涉案毒品已全部收繳,尚未流向社會,最終,法院判決兩名被告人犯運輸毒品罪,判處二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記者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