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男子向境外提供情報獲刑 年齡最小者97年生
京華時報訊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三亞中院)23日透露,該院最近判決一起由境外間諜機構通過網絡利誘境內人員竊取國家軍事秘密的案件,案犯黃某向境外人員提供軍事情報信息90餘次,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1992年出生的黃某,於2014年12月底通過QQ與一位境外人員結識,後多次按照其要求到軍港附近指定地點拍攝軍艦照片,並記錄軍艦進出港時間及其它軍事設施活動情況,還在境外人員發來的軍港地圖上進行標註,然後將情報傳送給對方,以獲取豐厚報酬,累計報送情報信息90餘次。經鑑定,黃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軍事情報含有機密級軍事秘密。
三亞中院審理認為,黃某接受境外人員指使,積極為境外人員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依據相關規定,判處黃某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00元,對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1997年出生的尹某,於2014年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與自稱上海某雜誌社記者境外人員結識,並在其指使下多次到軍事基地附近觀測並拍攝照片。此外,尹某還發展了馮某、周某參與拍攝活動,並將拍攝的照片整編後報送給境外人員,獲取豐厚報酬。經鑑定,尹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軍事情報含有2份機密級軍事秘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且屬情節嚴重。
1984年出生的鄧某,同樣受境外人員指使,於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多次拍攝軍港、軍用機場等軍事設施照片,甚至繪製軍用機場草圖。前後共向境外人員提供情報59份,並收取對方報酬。經鑑定,鄧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情報含有多項機密級和秘密級軍事秘密,屬情節特別嚴重。
此外,申某、劉某、某酒店廚師蒲某,均犯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情節大同小異。在他們看來,自己只是拍拍照片,這些“不會危害到國家安全”,最終卻身陷囹圄。三亞中院分別判處尹某、申某、劉某、蒲某、鄧某有期徒刑2至15年不等。(鍾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