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的腐敗與反腐敗
季美君
雖然在工業化時期,美國整個社會瀰漫着一股腐敗之風,但自從美國政府陸續開展各類改革運動,社會各界齊心協力攜手共治後,這股腐敗之風總算得到了有效遏止,其中身為立法機構又享有腐敗調查權的國會自然功不可沒。
美國國會大廈坐落在華盛頓25米高的國會山(CapitolHill)山頂上,在大廈的3層大圓頂上,立有一尊6米高的自由女神青銅雕像。漫步在首都的大街小巷中,不少時候一仰頭就能看到這一白色圓頂的標誌性建築。大廈內可供世界各國遊人參觀的圓形大廳,其四壁掛着8幅大油畫,記載了美國曆史上的8件大事,那起草《獨立宣言》的畫像與獨立宮中的會議場景一模一樣。美國人將自己的開國元勳們畫在大廳的牆上或塑像以示紀念,免費的講解員們充滿自豪繪聲繪色地講述着他們人生中那些不平凡的經歷與精彩故事,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富蘭克林為《獨立宣言》與意見相左的約翰·亞當斯竟然十二年不説話,卻在同一天去世,真可謂是英雄惺惺相惜!美國人為這些道德高尚、清正廉潔、貢獻卓著的偉大人物畫像立碑,既表明這是一個懂得感恩的民族,同時也讓他們的光輝形象成為激勵鞭策後人的榜樣。
耐人尋味的是,縱觀歷史現實,美國國會一直是腐敗與反腐敗的重點領域。建國之初,因國會議員自身大多非富即貴,且受到宗教律令和倫理道德的束縛,他們不屑於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而是以能為共和國的公共事業服務為榮,那時不但整個政府相當清廉,國會議員們也廉潔自律。但隨着美國工業化腳步的加速以及各種腐敗因素的滋長,到19世紀中葉,在美國社會公共官員最為腐敗之際,政治腐敗在美國國會也成了司空見慣的現象。據統計,在馬克·吐温所稱的“鍍金時代”(GoldedAge,1870~1898),有約十分之一的國會議員公開腐敗。從地方、州到全國一級,政府官員普遍缺乏誠信,尤其是在尤利西斯·格蘭特總統(UlyssesGrant,1869-1877年在任)任期內,他雖然因戰績輝煌登上總統寶座,但對政治腐敗和商業腐敗卻束手無策,並對貪污腐化的屬員姑息縱容,官員腐敗醜聞一件接一件發生,民眾們甚至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
當時,最為震撼的腐敗大案為1872年披露出來的莫比里爾信託公司醜聞。該公司是為建設美國第一條跨大陸鐵路而組建的信託公司。在鐵路修建過程中,其預算從原來的5100萬美元增加到9350萬美元,貪污行賄和超額利潤是預算增長的主要原因,其中部分資金用於賄賂國會議員和其他官員。整個事件被揭露後,一大批共和黨的高層官員因接受鉅額賄賂而紛紛落馬。
雖然美國國會議員們的腐敗從未消停過,但最聳人聽聞的莫過於2006年披露出來的傑克·阿布拉莫夫(JackAbramoff)的“遊説門”事件。此公能量超常、神通廣大、富得冒油,以拉攏遊説位高權重的政府官員和議員替人謀事收取報酬為業,如提供競選資金、免費豪華出國遊、高價體育比賽門票、高檔餐廳免費享受以及為他們的親屬提供就業機會等等。在為美國印第安族部落開辦賭場進行遊説這一事件中,密西西比等州的6家賭場,為獲得免税等特權就向其支付了高達8200萬美元的遊説費。案發後,國會議員中退還政治獻金的多達78人。據美國政治監督組織“回應政治中心”統計,1999年至2006年,共有296名國會議員曾接受阿布拉莫夫及相關人士的政治獻金,其中包括前共和黨眾議院領袖湯姆·迪萊(TomDeLay)。
身為立法機構的美國國會之所以會成為腐敗多發之地,與美國的政治制度運作機制密切相關。在美國,從政的首要能力是募集資金,對自己喜歡的政治人物的效忠與支持也以政治獻金的多少為衡量標準。作為政治人物的國會議員們,其重要職責就是通過考察調研瞭解民情民意,並提交相關的法律議案,一項議案若能最終獲得通過就會使所涉人員或利益集團獲取利益。募集競選經費時的政治獻金是腐敗的重要因素,這似乎與個人的品性並沒有必然的關係,比如前文説到的阿布拉莫夫,在一些人眼中,他並不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相反他是一個好人——精明、顧家、有宗教信仰,可以為當事人利益“奮不顧身”。因此,如何劃清政治獻金與行賄受賄之間的界限,就成了國會立法的重要內容,這也是美國國會反腐敗的主要舉措。如1907年的《蒂爾曼法案》(TillmanAct),首次禁止銀行或公司直接向聯邦競選人捐款;1940年的《哈奇法修正案》(HatchActof1940),將美國公民個人每年捐贈給聯邦競選人或者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數額限制在5000美元;1971年的《聯邦競選法》(The FederalElectionCampaignActof1971),初步確立了競選財政管理法規的基本架構;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EthicsinGovernmentActof1978),規定了政府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等等。
在過去的200多年內,經美國國會調查受到彈劾的政府高級官員有十多名,其中有聯邦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國防部長、參議員和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因此可以説,美國國會以道德防腐為起步,經法律控腐,並與其他反腐監督機構密切合作,對降低和遏制美國的腐敗現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亦為當前美國的清廉指數躋身世界第17位作出了可圈可點的貢獻。
(作者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