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釐清宏觀税負概念精準計算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中國青年網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楊月)近日有經濟學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調研中發現,企業的實際税負約40%,這是我國經濟持續低迷的一個真實原因。而國税總局的官網文章則指出,“我國宏觀税負近些年來一直穩中有降,企業的税負大大減輕。”
究竟孰是孰非?財税學者表示,看法不同的原因是各説各理、概念不統一。必須分清税、非税的關係。企業負擔重,是多數企業的感受,確應為企業減負,但主要是減“費負”,並適當減“税負”。長遠來看,應完善中國税制,以提高企業競爭力,比如降低生產環節税,改為在分配、消費環節徵税,避免增值税“一税獨大”,等等。
宏觀税負涵義應釐清 我國税收佔GDP的比重與美國接近
概念哪裏不統一?國税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民建中央財政金融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人大代表付廣軍認為:從企業角度看,企業交給政府的無論是税、還是費,都是其負擔。作為税收專業人士,還是應加以科學區分。
實際上,在中國,關於宏觀税負的概念,可謂紛繁複雜,本來是一個簡單的問題,由於政府收入的不同口徑,憑空產生了不同口徑的宏觀税負概念。
宏觀税負,顧名思義是税收佔經濟份額的比例或比重,是兩個總量指標之比,是一個相對指標。這裏涉及有兩個總量指標:一個是處在分子的税收量指標,另一個是處在分母的經濟量指標。
對於處在分母的經濟量指標,國際上一般採用國內生產總值(GDP)指標,國內學者看法比較一致,不存在爭議;但是,對處在分子的税收量指標,卻存在較大爭議。為什麼應該沒有爭議的税收量(税收收入)指標卻產生了爭議?這和中國的特殊國情有關,在中國,税收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但不是主要來源,政府收入除了税收收入外,還有非税收入、公共財政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含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等等。
在進行宏觀税負分析時,不同學者根據自身研究目的不同,往往採用不同口徑的政府收入作為分子。有用税收收入的,有用税收收入(含社保基金)的,有用財政收入的,有用政府收入的。於是便產生了宏觀税負的所謂窄、中、寬(或稱小、中、大)口徑。
政府收入包括公共財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含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選擇政府收入作為分子指標,稱為寬口徑宏觀税負。選擇財政收入作為分子指標,稱為中口徑宏觀税負。選擇税收收入作為分子指標,稱為窄口徑宏觀税負。
根據資料,我們可以分別計算出不同口徑的宏觀税負,見表1。
表1 中國各種口徑政府收入統計表 單位:億元,%

注:1.政府收入(全口徑)包括財政收入(含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社保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14》《中國統計年鑑2015》。
按照宏觀税負三個不同口徑,由表格計算可以看出:2014年窄、中、寬不同口徑宏觀税負差異較大,窄口徑宏觀税負(税收收入佔GDP的比重)僅為18.73%,與美國接近,加上社保基金佔GDP的比重為25.00%;中口徑宏觀税負(公共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為22.07%;寬口徑宏觀税負(全口徑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為37.15%。這樣寬口徑宏觀税負高於窄口徑宏觀税負18.42個百分點,提高了近一倍。
付廣軍不贊同宏觀税負三種説法,認為不嚴謹、不規範。他將三種“宏觀税負”,按照學術,規範定義為“宏觀税負”、“宏觀財負”、“宏觀政負”,以示後兩者與前者之區別。他特別強調,宏觀税負嚴格意義上講,應為税收佔GDP的比重,也就是18.73%(2014年)。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較多,接近50%,本身對税收是存在侵蝕的。
對媒體報道的“企業税負40%”説法,付廣軍的看法是:“宏觀政負”才37.15%(2014年),政府收入中,包括土地出讓金(只是房地產企業支出,不是所有企業承擔),另外税收還有非企業承擔的(如個人所得税、證券交易印花税等)。企業税負應該沒這麼高,當然不排除個別企業税負過高。他進一步指出,對宏觀税負的計算尚存在爭議,微觀企業税負更沒有統一,過去多數人用企業銷售收入作為分母,這樣會降低企業税負的數字。此外,有學者用商業淨利潤更不妥,如果企業虧損,利潤為負,企業税負為負,如何理解?如果無限接近於零,企業税負就不止40%,而是大到無窮,大到你無法想象。他建議,按照宏觀税負的方法,分母採用企業增加值(即GDP的微觀指標),這樣企業税負就與宏觀税負一致了。
“宏觀政負”國際比較:英法德日均高於中國
因此,進行宏觀税負的國際比較,比較口徑一致性十分重要,否則不可比,如果強行比較便失去意義。
那麼,我國宏觀税負在國際上究竟是什麼位置?
表2 2011年部分國家税收收入及政府收入佔GDP比重表 單位:%
由表2可知,宏觀税負(税收收入佔GDP之比重),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統計口徑和國際比較,中國目前水平為18.73%,僅高於日本和新加坡,與美國接近,明顯低於其他發達經濟體,不存在宏觀税負過高問題。如果用含社保基金的税收收入作為計算宏觀税負的分子,中國宏觀税負為25.00%,僅高於新加坡和韓國,與澳大利亞和美國接近。
如果比較政府收入佔GDP比重,中國則為37.15%,高於西班牙、澳大利亞、韓國、新加坡、美國,接近加拿大。
因此,付廣軍認為,所謂的企業負擔重,主要不是税造成的,而是政府其他收入,也就是“費”多造成的。即使單純比較政府收入與GDP的比重,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均高於中國。當然,國情不同,進行國際比較時還應考慮各國的財政支出情況,一般來説,高福利國家,宏觀税負較高,居民因享受到高福利,也能接受。
為什麼會產生企業税負輕重這個爭論?付廣軍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關鍵出在對企業税負的理解和計算的差異上。國際上,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政府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很少,絕大多數在5%以下,而縱觀中國非税收入佔比高達18.42%(2014年),特別是政府性基金收入2014年高達54113.65億元(其中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40479.69億元佔74.8%),佔政府收入的22.90%。
概念已經釐清,那麼未來,應如何調整完善我國税制,以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付廣軍指出,首先,税收不同於其他政府收入,税收是由法律、法規規範的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是收費)與税收不同,既不規範,徵收法律級次也不高。收費過多不僅會造成對正常税收收入的衝擊和侵蝕,而且會造成民眾對宏觀税負水平的非議,影響宏觀税負真實情況的判斷和誤讀。
其次,應該學習國際經驗,儘快採取措施減少非規範的政府收入,使税收成為政府收入主要來源,提高税收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在當前經濟下行,企業經營出現困難的情況下,適度減税,大力降費。這才是當務之急。
最後,應儘快完善中國税制,比如可以借鑑美國税制的經驗,降低生產環節税,以切實減輕企業税收負擔,增強其競爭力;適度增加在分配、消費環節的税收。即有些學者説的提高直接税比重,避免增值税“一税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