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通報3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千龍網北京訊 北京紀檢監察網12月26日消息,海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違規辦婚禮
北京玉淵潭物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東聯項目部經理張連弟違規辦婚禮案。2016年8月20日,張連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其子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1.45萬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第三分公司黨支部討論決定,並經中共北京玉淵潭農工商總公司黨委批准,給予張連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規發放、領取補貼
海淀區蘇家坨鎮規劃建設與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郝金清、鎮信訪辦公室副主任周其龍、海淀區土地利用中心職員劉春生違規發放、領取補貼案。2012年9月、2013年1月、8月,郝金清、周其龍(在鎮規劃辦工作期間)、劉春生(任海淀區國土一所所長期間)借組織開展蘇家坨鎮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確權工作之機,向參與此項工作的規劃辦、國土一所等相關公職人員發放補貼,共計1.1萬元。經中共海淀區紀委常委會議、監察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郝金清黨內警告處分、周其龍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劉春生批評教育。
公車私用
海淀區新聞中心事業發展部部長許虔公車私用案。2016年節假日及工作日期間,許虔多次公車私用。經中共海淀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許虔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