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松桃通報3起違反規定公款報銷個人消費等案例
央廣網貴陽12月27日消息(記者陳屹)12月27日,貴州省松桃自治縣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案例中主要涉及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和公款報銷個人消費等問題。
三起案例包括:1、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松桃縣原木樹鄉計生辦先後4次違規發放幹部職工津補貼共51300元,時任原木樹鄉黨委委員、分管副鄉長龍正輝領得4500元。今年9月,龍正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繳違紀款;2、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間,松桃縣普覺鎮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唐智飛公款報銷個人消費和普覺鎮計生辦違規發放績效獎金問題。唐智飛因個人需要先後兩次購買價值共1000元的兩條香煙,並在鎮計生辦列支報銷。另有經唐智飛同意,普覺鎮計生辦違規發放幹部職工績效獎金共20610元,唐智飛領得4190元。2016年12月,唐智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繳違紀款;3、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石樑鄉計生辦原主任龍先勇先後19次將個人產生的車輛加油費用共4465元,在鄉計生辦列支報銷。2016年11月,龍先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繳違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