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個月拉黑55家政府採購供應商 使用行賄人信息庫
作者:余东明
近日,上海某建設集團被上海市財政局列入政府採購黑名單,3年內不得參與任何政府採購活動。原因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在當月例行檢索行賄人信息庫時,發現該集團今年6月14日被徐彙區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罰金10萬元。據悉,12月像這樣因查詢到行賄信息被拉黑的政府採購供應商多達55家。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見到陳小鳳時,她正在下載從上海市財政局等單位傳輸過來的查詢信息數據包。陳小鳳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查詢管理科科長,她的案頭有兩台電腦,一台連接外網,負責與政府部門、社會單位之間的信息傳輸,另一台連接內網,負責行賄犯罪檔案信息的查詢和檢索。
陳小鳳説:“行賄人信息庫全稱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我們的查詢任務有兩大類:每個月常規滾動查詢和每天新增數據即時查詢,兩項結果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供他們參考和應用。這種內外網物理隔離的方式,保證了數據庫和數據傳輸的絕對安全。”
據悉,上海是全國建立和應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最早的城市之一。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2006年就正式建立了該系統,3年後,又牽頭建立華東六省一市信息共享平台,併為2012年實現全國聯網奠定實踐基礎。
上海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副處長曾寧告訴記者:“這個數據庫非常全面和完整,包含了全國各地自1997年以來被納入司法程序的行賄犯罪數據。但數據是死的,只有不斷擴大其應用範圍和應用深度,才能不斷挖掘其應用價值。上海在這方面下了功夫,特別是對運用該查詢系統建立職務犯罪預防的前置性審查機制,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加以固化,並不斷擴大應用領域。”
據瞭解,《上海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第15條明確規定,本市完善行賄犯罪檔案信息查詢制度,逐步拓展應用犯罪。檢察機關應當無償提供行賄犯罪檔案信息查詢服務,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在政府採購、工程建設等活動中應當查詢供應商、招標方等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
曾寧介紹説:“政府採購和建設招投標是最早納入職務犯罪預防前置性審查機制的兩個領域,我們與市財政局和上海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近兩年來,這項工作已拓展到海關通關、金融信貸、社團組織管理、消防、海事、檢驗檢疫、醫藥衞生、市容綠化、市屬國有企業等諸多系統和領域,對全市基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審查也起到把關作用。”
記者瞭解到,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行賄人的起點刑和法律處刑都比受賄人低得多,因此,很多行賄人通過自首、坦白交代、檢舉揭發等立功情節取得從寬處理,迴歸社會後往往重操舊業,一批批幹部在他們的糖衣炮彈之下,很容易受到誘惑,甚至觸犯刑律。
曾寧説:“權錢交易對於行賄人來講是小投入大產出,所以不把他們與幹部隔離開,總有一天他們又會像蒼蠅一樣圍到幹部身邊。我們把查詢結果提供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再由他們採用行政管理的權限,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標資格、降低信譽分或者資質等級、中止業務關係等處理,在行賄人和幹部之間織就一張防護網,在預防職務犯罪中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本報上海12月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