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人大聘法律顧問
為提高人大依法履職的水平,石景山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市率先設立法律顧問制度,把徵求法律顧問的意見和建議作為一道必經工作程序固定下來。
石景山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聘請4名政治素質過硬、職業素養良好、在擅長的領域有一定代表性和知名度的律師擔任區人大常委會的法律顧問,向4名律師正式頒發聘書,制定了相關工作制度,明確律師的工作職責,並逐步規範對法律顧問的聘用、管理和工作保障。
該制度實施兩年來,法律顧問列席石景山區人大常委會會議13次,在組成人員審議發言後,從法律的視角,補充提出了48條具體意見和建議。比如,在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檢察院關於民事訴訟監督工作的報告時,他們建議“充分尊重檢察機關辦案獨立性”、“從新媒體中發現有價值的監督線索”;在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法院關於民事審判工作的報告時,他們建議“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提高當庭審判率”、“進一步加大裁判文書的公開力度”等。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彌補了委員中缺乏法律專業人員的短板,是提高區人大常委會履行監督、決定重大事項等法定職能工作水平的一項創新舉措,也是提升區人大代表依法履職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