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老總行賄西城原副區長獲刑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原常務副區長蘇東因受賄14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在蘇東案中向蘇東行賄的北京天泰置業公司法人徐雙春也因犯單位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今年59歲的徐雙春是北京天泰置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西城區原常務副區長蘇東的妻子王某則在這家公司任總經理助理,管財務工作。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08年至2014年間,徐雙春請託西城區原副區長蘇東,為天泰置業公司在某工程翻擴建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為此,多次給予蘇東賄賂款共計140萬元。
徐雙春在證言中稱,天泰置業公司成立於1998年,他負責公司的具體事務。2008年七八月份,他買了一套金融街集團開發的某小區的房子,蘇東覺得不錯也想買一套,希望徐雙春能跟金融街集團的領導溝通給點優惠。徐雙春説,蘇東是西城區的副區長,他的公司在西城區經營,難免有需要蘇東關照的地方,所以他以購房補助的名義給了王某100萬元。除了王某,他沒給其他員工發放過類似的住房補貼。
2012年左右,蘇東的妻子為女兒出國的事跑手續。在蘇東女兒出國後,徐雙春和蘇東的妻子説每年資助孩子10萬元,到孩子畢業為止。從2012年到2015年,徐某共計給了40萬元。徐雙春稱,蘇東孩子出國,就以助學金的名義送了錢。
蘇東在證言中稱,他任副區長時,徐雙春的企業在西城區,主要經營區域也在西城區,在經營中會出現很多問題,免不了要他幫忙。後來應徐雙春的請託,他為徐雙春的公司在某工程翻建時提供幫助。
天泰置業公司有一個工程,開工前,徐雙春想到施工中會存在擾民、道路遺撒、違章建築等問題,就給蘇東打電話説工程快開工了,有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希望蘇東能多幫忙。蘇東答應了,後蘇東説他給工程所在地街道書記打電話讓多關照他的項目。後來,徐雙春召集了負責相關事務的領導吃飯,邀請蘇東參加。蘇東表達了要各單位關照徐雙春公司工程的意思。徐雙春説,他組織的飯局蘇東作為副區長能夠出席,是給了他很大的面子的,各部門一看副區長都來了,肯定會給他更大的支持。
法院經審理認為,北京天泰置業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徐雙春作為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二中院一審以單位行賄罪,判處北京天泰置業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徐雙春有期徒刑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