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餘的年終答卷:“三個監管”引領中長預期
劉士餘的年終答卷:
“三個監管”引領中長預期 股市“發展定力”明顯增強
■本報記者 朱寶琛
從今年2月20日至今,劉士餘接棒中國證監會主席一職已超過10個月。2016年即將結束,劉士餘引領下的資本市場監管將交出一份怎樣的答卷呢?本報記者梳理這10個月的監管和制度建設進程,記錄下其中的大事件和點點滴滴。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只有強化執法,盪滌塵垢,還資本市場風清氣正,資本市場長遠健康發展才有堅實基礎。在上任之初,劉士餘就提出了“三個監管”,即“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監管理念。經過近一年的不斷努力,這一理念已貫穿於中國證監會工作的方方面面。
實現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有賴於制度的穩定和預期的確定。專家指出,雖然中國股市制度性短板依然存在,監管工作仍然面臨諸多挑戰,但在劉士餘主政證監會的這段時間裏,市場的“定力”已明顯增強。
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常態執法”與“專項行動”並重
近期,中國證監會會同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打擊防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一批涉案金額巨大、違法行為十分惡劣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將從快從嚴查處,一些屢屢發案的涉案公司將被重點警示加強內控管理。
這是中國證監會繼部署會計師、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市場操縱違法專項執法行動後,開展的第4批專項執法行動。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俗稱“老鼠倉”)損害了市場投資者利益,抹黑了金融資管行業信譽,危害了整個行業健康發展。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就已向公安機關移送了35起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是目前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比例最高的一類案件。
從今年2月20日劉士餘出任中國證監會主席至12月23日,中國證監會通報的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近170起。案件類型涉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信披違規、傳播虛假信息、短線交易等。
前不久,中國證監會稽查部門部署開展了“打擊市場操縱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將16起涉嫌市場操縱案件納入此次專項打擊行動。
針對新型市場操縱,中國證監會還與香港證監會首次聯合組織了專題執法培訓班,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業務交流,提高跨境執法合作的水平,為兩地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擴大後可能出現的各類跨境、跨市場新型違法案件做足做好執法準備,為兩地聯手打擊跨境違法進入實戰狀態奠定基礎。
大同證券首席投資顧問鄭虹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內地與香港的證券監管部門將會推動更多監管合作,這有助於提高內地資本市場監管水平。可以期待的是,內地市場的監管執法會越來越成熟。
盯緊各類“看門人”
強化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市場責任
劉士餘任證監會主席以來,加大了對證券期貨中介機構的稽查監管,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事實上,對於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證監會説得十分明白:“看門人”。因為離開了獨立審計和評估機構“看門人”的重要作用,就不會有“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也就不會有持續穩定和充滿活力的資本市場。
我們看到,今年以來,打擊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行動次第展開。
根據證監會日常監管部門及交易所對從事證券業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機構專項檢查,以及日常監管發現移交的涉嫌執業違法線索,5月13日,證監會稽查部門決定對6家機構正式啓動立案調查的行政執法程序。
這是證監會首次集中專門對審計、評估機構部署開展稽查執法行動,證監會稱,這是突出強化中介機構“檢查驗證、專業把關”的職責定位。
6月24日,證監會佈局圍剿IPO造假行動。據瞭解,執法行動將統一部署、協調聯動、持續推進,全面覆蓋IPO各個環節,全面覆蓋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中介機構等各類主體,全面覆蓋不披露、不及時披露、虛假披露等各種違法行為。
此外,還有多家券商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在趨嚴的監管下,讓券商在做業務時更加謹慎。券商人士表示,監管不斷趨嚴,需要保薦機構更好地履行盡職、勤勉義務,在企業對外發布信息的過程中,更加專業、細緻,把底稿做紮實,勤跑項目現場。
事實上,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出台多項規定全面加強對券商、基金、資管子公司的監管。業界認為,這些措施將在明年繼續發酵,而受處罰的中介機構業務發展將受到較大影響。
而從2016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看,7家公司評級被下調。這7家券商分別因經紀業務、兩融業務和新股發行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短期內,公司業務開展會有負面影響,如果整改到位,明年分類級別仍可達到更高級別。
近日頒佈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也從制度上進一步完善了中介服務機構的擔責機制。
完善“全環節”監管機制
覆蓋新股發行、併購重組和借殼上市
從日常監管工作看,2016年以來,從新股發行、併購重組、借殼上市以及公司債方面,證監會全面強化了對於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私募基金等諸多市場參與者的監管。
以併購重組為例,截至12月16日,今年以來,證監會已經審核了256家企業的併購重組申請,其中,22家被否,122家無條件通過,112家有條件通過,而且,無條件通過的數量已經超過了有條件通過。
無條件通過和被否的數量大幅增長,體現的是併購重組的審核標準在趨嚴。而這也符合監管層的監管思路。根據監管層人士此前表態,未來併購重組審核將減少中間地帶,重組委的審核結果將變為“無條件通過”和“未通過”兩個結果。
事實上,自《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修訂徵求意見開始,其威力各家公司已有所領教,多家原本已板上釘釘的重組紛紛急剎車,不得不接受“煮熟的鴨子飛走了”的尷尬。
而為強化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證監會還明確了重組上市項目復牌前一律召開媒體説明會。為確保媒體説明會能夠如實反映市場疑問,上市公司應當在交易所交易大廳或其他經認可的地點召開,並進行全程網絡直播。上市公司應當邀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參會,且數量不得少於三家。為防止説明會出現不當回覆,參會各方應使用事實描述性的語言,不得存在虛假陳述和誤導性陳述。
媒體説明會成為監管部門對重組監管的前置機制和預篩機制,前有媒
體説明會,後有併購重組委審核。“兩會”夾擊,媒體説明會打前陣,正逼着上市公司提高重組含金量。
除了在信息披露監管上發力,監管層還要對借殼上市項目進行現場檢查,使之常態化:重組上市項目草案披露後,一律安排現場檢查;對2011年中國證監會明確重組上市規則以來已經實施完畢的重組上市項目,也要分批開展現場檢查,進行重組上市項目“回頭看”;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查處。
新股發行方面,中國證監會進一步依法從嚴審核。
截至12月23日,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已經下發了275家企業的IPO批文,特別是進入11月份以來,新股發行和審核速度更是進一步加快,但審核標準並沒有放鬆。《證券日報》記者經過統計後注意到,截至12月23日,今年已經有18家企業的IPO申請被否,5家取消審核,5家暫緩表決。另外,今年以來,已經有78家IPO排隊企業終止審查。
據悉,發行審核部門已經在首發企業審核監管的各環節制定並執行了從嚴監管的工作機制和措施安排。從首發企業終止審查的情況看,上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從嚴監管態勢,提高了監管威懾,淨化了市場環境。中國證監會將繼續定期公佈終止審查企業名單及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等情況,持續提高發行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引導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持續提高問題發現能力和盡調執業質量。
同時,中國證監會已建立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機制,嚴格實施IPO各環節的全過程監管,促進發行人、保薦機構、各證券服務機構歸位盡責,紮實工作,對IPO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一步提高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促進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嚴格執行退市機制
削弱炒殼賣殼之風
博元投資——這是A股市場上首單因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而被退市的公司。在今年3月29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並交易了30個交易日之後,博元投資在5月11日正式告別A股。
博元投資退市實踐表明,退市制度是保障市場優勝劣汰的重要機制,是抑制投機炒作的重要環節,有助於從源頭上、根本上保護投資者權益,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保障股票市場健康發展。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對這類重大違法公司,資本市場將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執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將其清除資本市場。按照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工作要求,通過全方位監管執法,有效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夯實市場運行基礎,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另一家典型則是欣泰電氣——7月8日,證監會對其欺詐發行正式作出行政處罰,啓動強制退市程序。由此,欣泰電氣中國證券市場上第一家因欺詐發行被啓動強制退市程序的上市公司。
值得關注的是,欣泰電氣在退市後不能恢復上市,這是因為根據據相關規定,因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後不能恢復上市,且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業界人士,像欣泰電氣這樣在發行上市過程中的欺詐行為,突破誠信底線,無視法律權威,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資本市場正常秩序。對這類重大違法公司,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的是“零容忍”態度,堅決執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將其清除資本市場。通過全方位監管執法,將有效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夯實市場運行基礎,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讓不符合要求的公司退市,一方面是落實“三個監管”的重要體現,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投資者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護,將直接侵蝕投資者參與市場信心,動搖市場賴以生存的根基。而做好市場監管,提振市場信心,極其重要的一環就是加強投資者保護,這是監管機構的職責和使命所在。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曾表示,劉士餘已接近尋找到資本市場的靈魂。他認為,劉士餘做得事情非常正確,其中包括把所有的擬上市公司財務信息重新梳理一遍,不合格的公司退去,同時加大退市的力度,打擊虛假重組。
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雙向保護”投資者權益
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期貨市場的立法宗旨,也是監管行為的出發點和歸宿,監管的本質和最終目標就是保護投資者權益。
自劉士餘擔任中國證監會主席以來,投資者保護工作呈現出了一些新變化,其中之一就是對投資者的保護由被動變為主動。
日前,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了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分級基金是一種結構複雜、風險較高的金融產品,投資分級基金除了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之外,還可能面臨分級基金份額折溢價、B類份額淨值和價格大幅波動、B類份額槓桿變化等特殊風險。前期有些中小投資者對分級基金產品運作機制及其風險
缺乏瞭解,盲目買入而蒙受了損失。
鑑於此,監管層主動出擊,規範分級基金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正是為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將適當的產品賣給適當的投資者”,這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12月16日,《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正式發佈,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將有章可循。這是落實“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要求,加強資本市場法制建設、強化投資者保護的必要舉措。同時,這一制度正是平衡雙方利益訴求、約束經營機構短期利益衝動、增強經營機構長期競爭力,是提升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一劑良方。
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要讓投資者的求償權“硬起來”。在這方面,證監會已經採取了多項舉措,比如投訴處理、糾紛調解、救濟賠償等。其中,在調解方面,證監會與最高法在建立組織認定和管理制度、實現訴調對接、提高調節協議權威性、集中調解與示範判決等方面取得了突破。目前,我國已經確定在全國36個地區相應級別人民法院和8家證券期貨糾紛調解組織中試點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無法行使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這是中小投資者又面臨的一大困惑。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實行“持股行權”試點,就解決了這一問題。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和湖南三省市推開。需要説明的是,作為一項創新性的舉措,“持股行權”在我國沒有先例可循。
《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到,該項工作開展以來,已向試點轄區的166家上市公司發送了股東建議函,有132家公司回函表示採納建議,37家公司已經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章程進行了修改。
“通過持股行權工作的帶動,我們真正從‘聽會’變成了‘參會’。”有投資者表示。
除了持股行權,證監會還開展了其他的一些創新性的保護工作。支持訴訟就是其中之一。《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到,通過公益性投保機構提供法律服務,幫助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資者行使訴訟權,是我國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一個創舉。
今年7月20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接受9名因匹凸匹虛假陳述行為受損的投資者委託,將原實際控制人鮮言作為第一被告、其他7名負責任高管以及匹凸匹公司作為共同被告,正式向上海市一中院遞交訴狀,要求連帶賠償投資者經濟損失合計215萬元。據悉,這是全國法院系統受理的第一例證券支持訴訟,標誌着我國證券市場支持訴訟制度建設開始“破冰”。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對市場法制建設具有積極現實意義。
幫助維權只是一方面,如何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同樣重要。
2016年5月6日,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中國資本市場首批13家國家級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正式授牌。據悉,首批投教基地正式命名以來,運行效果良好。無論是實體基地接待的現場投資者,還是互聯網基地的訪問用户,均呈現量多且持續上漲的態勢。目前各基地已基本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寬領域的投教體系,能夠滿足各類投資者的差異化需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資者教育的深度和廣度。
如今,中國證監會已經正式發佈《第二批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申報工作指引》。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適時對各投教基地開展考核檢查工作,建立有進有出、能上能下、動態調整的考評機制,確保投資者能夠通過投教基地這種一站式的教育場所,集中、系統、便利地獲得規範、實用、優質的教育服務。
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理念
制度建設亮點頻頻
“發展是硬道理”,在依法加強監管的同時,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也在奮力推進。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是近年來資本市場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各路資本關注的熱點。不可否認的是,在併購重組活動整體積極的同時,“忽悠式”重組、“跟風式”重組也時有出現,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針對這一問題,滬深交易所進一步修訂了上市公司停牌復牌規則。隨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辦法》的出台,證監會正不斷加強對“忽悠式”重組、“跟風式”重組等的監管,引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老老實實做好主業。讓投資者看明白、看清楚、看真實的清新之風正在上市公司羣體中興起。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工作,統一檢查及處理標準,提高現場檢查效率,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證監會對公司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工作進行明確。內容包括明確了檢查對象的選取方式,確立了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的專項檢查以及“雙隨機”抽查等機制;結合公司債券的特點和風險因素,確定了現場檢查的內容與方法,列明瞭現場檢查中應關注的重點方面以及可採取的具體檢查手段;明確了進場準備、實施檢查、結束檢查三個階段應開展的具體工作事項和工作要求;框定了針對檢查發現問題應採取針對性措施的相關原則和分工安排。
為促進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加強內部合規管理,增強自我約束能力,中國證監會起草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悉,《辦法》吸收合併基金行業合規管理規定的有效內容,整合形成證券、基金行業統一的合規管理規則。其中,針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各項業務提出共通的合規基本原則,以增強原則導向,指導各機構規範經營,併為實踐中加強監管執法提供規範依據,形成以合規管理為主線的監管規則體系。
為了增強監管透明度,證監會決定對上市公司行政監管措施實施全面公開。證監局對上市公司及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相關方採取的行政監管措施,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所在證監局外網公開。證監會也已經對上市公司行政監管措施實行集中公開。
互聯互通機制正進一步加強,國際化步伐也一步步加快。12月5日,深港通正式開通。劉士餘表示,中國資本市場發展26年來的經驗證明,只有堅定不移地擴大開放,才能保持中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方向,才能真正提高中國資本市場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才能真正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加強制度建設方面,滬深兩個交易所也在行動。
上交所將圍繞交易所市場運行的核心環節和重點領域,加強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夯實市場發展根基。完善上市制度。突出政策導向、嚴格上市標準,加強交易所對股票、債券上市審核制度建設。完善交易制度,借鑑成熟市場經驗,重點對大宗交易制度、前端控制機制等交易制度進行研究、評估和完善。
深交所表示要切實履行市場組織者和一線監管者的職責,強化市場一線監管,提升風險管控能力,穩定市場各方預期,牢牢守住市場安全運行和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着力夯實市場制度基礎和內部管理基礎,全面提升市場服務能力,加快建設形成融資功能完善、基礎制度紮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努力在更高層次、更大範圍服務供給側改革、經濟轉型發展和“十三五”國家發展戰略全局。
業內人士表示,當前正是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的良好時間窗口,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理念,正在通過一項項改革措施陸續落到實處,這有助於建設一個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紮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資本市場,有助於營造價值投資的市場氛圍,對於推動我國資本市場體制機制建設和完善,實現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從一系列的行動中可以看出,劉士餘“掌門”的中國資本市場,正在逐步建立起市場基礎紮實且牢靠,配置資源和風險管理等功能有效發揮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