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佈網約車管理辦法 車輛行駛里程不做要求
央廣網青島12月28日消息(記者王偉)在前期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青島市28日正式發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查處非法營運時對私人小客車合乘認定的意見》等三個文件,將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瞭解,這三個文件今年10月16號,通過網絡、郵箱、電話、傳真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網絡投票44180票,郵件81封,傳真2份,電話反饋28次,其中對改革政策表示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65.04%,不滿意率34.96%,收到反饋意見建議4807條。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同時,舉辦了由交通、法學、經濟、社會學等專家學者參加的改革政策論證會。還專門徵求了市區24家出租汽車企業和5家網絡平台公司意見。在對各方意見和建議進行彙總後,最終提取有效意見和建議4328條。經梳理分析,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網約車車輛標準及資質管理問題;二是網約車駕駛員及資質管理問題;三是運價管理問題;四是行業安全保障、服務質量及市場環境問題;五是私人小客車合乘問題等。其中,主要的關注點是網約車車輛標準和巡遊車運價問題。
根據徵集到的意見建議,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改革文件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在保證車輛良好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符合條件的車輛轉為網約車服務,對車輛行駛里程不作要求,刪除“行駛里程未滿5萬千米”;二是鑑於徵求意見稿中車輛技術標準較為複雜全面,就網約車車輛技術標準做出適當調整,刪除軸距、扭矩、行李箱容積要求;三是充分考慮前期網約車在運行情況,為了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進一步明確了《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目前正在提供服務的網絡平台、車輛辦理許可審批的相關要求。
根據《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資格車輛應當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車輛價格不低於巡遊出租汽車禮賓型同期購置價格,車齡從初次註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至申請日未滿1年。
對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證均可。
記者瞭解到,《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網約車的車輛要轉變使用性質、取得道路運輸證,從業人員要通過考試,取得從業資格證,相關許可工作流程、辦事指南後續將在相關政務網站公佈。
此外,青島市物價局、交通運輸委聯合印發通知,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保持現行基本運價不變的情況下,對傳統的巡遊出租汽車低速等候計費結構作出調整,收費模式由現行的“低速等候累計滿5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以後每滿3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調整為“累計滿3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以後每滿2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不滿2分鐘不收費。”
據介紹,本次計價器調整本着“自願”原則,凡不願參與計價器調整的巡遊出租汽車仍按原規定執行。政策適用範圍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內運營的巡遊出租汽車,膠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萊西市根據本市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調整低速等候計費結構。該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明確,本次調整隻是臨時性政策,待下一步調整巡遊出租汽車基本運價時再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