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面對校園欺凌應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
作者:黄昂瑾
中國青年網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黃昂瑾)“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損害了當事學生的身心健康,影響了校園安全,必須有效遏制。”最高檢未檢辦(最高檢成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衞忠指出,“對於此類案件,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公正處理,切實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
12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積極參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為主題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在處理校園欺凌和暴力違法犯罪案中存在的“發現難、取證難、處理難”問題,史衞忠提出三點建議:推動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專門化;加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理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中的溝通配合;強調預防為主,從源頭上減少此類案事件發生。
史衞忠介紹,目前校園欺凌案件主要包括涉案罪名集中,傷害和侵財類案件佔比較大;涉案主體以男性為主,女性中學生涉及聚眾暴力傷害犯罪成為新的增長點;中學生佔比較高、拉幫結派,恃強凌弱現象突出等特點。
“校園暴力是多種不良社會因素作用的結果,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包括司法機關在內的各方力量齊心協力加以防治。很多案件都是由最初微小的欺凌苗頭演變成犯罪,應對校園暴力,貴在預防,重在抓小抓早抓苗頭。”史衞忠説道。
此外,史衞忠還介紹,檢察機關將與其他部門一起推動相關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對刑法第17條第4款的落實制定相應細則,另一方面推動完善立法,健全完善對不滿14週歲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矯治干預措施和相應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