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應對校園暴力 學校要健全應急處置預案
中新網12月2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衞忠28日表示,處理和預防校園暴力,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加強對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學生的法治宣傳,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學校要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做到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
最高人民檢察院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關於處理和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檢察機關對學校和家庭有什麼建議”,對此,史衞忠作出解答。
史衞忠指出,校園暴力是一個社會現象,是多種不良社會因素作用的結果,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包括司法機關在內的各方力量齊心協力加以防治。辦案中發現,很多案件最初都是微小的欺凌苗頭,後來愈演愈烈,最後甚至構成犯罪,給當事各方造成很大傷害。應對校園暴力,“貴在預防,重在抓小抓早抓苗頭。”對此,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委《關於防止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都有明確要求,關鍵是要抓好落實。
對於學校,史衞忠作出以下建議:一是要做好學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中央要求,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加強對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學生的法治宣傳,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這些要求要落到實處。 二是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要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做到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要注重家校溝通,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要早核實、早處置,避免小事拖大。對違法違規學生要進必要的教育、懲戒,涉嫌犯罪的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三是加強校園及校園周邊地區安保措施。全面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實現封閉式管理,強化警校聯動,健全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檢察機關也願意和學校、公安機關等部門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上述工作。
對於家長,史衞忠作出幾點建議:一是要與孩子多溝通,儘早關注並發現孩子的異常,及時干預。很多孩子遭受欺凌和暴力傷害後,不願意跟家長和老師講,而家長對孩子的異常也沒有及時發現,導致愈演愈烈。所以一方面要引導孩子學會溝通,遇到問題敢於求助。另一方面,也要及時發現孩子出現的精神狀態異常、不合羣、牴觸學校、經常丟失物品、成績下滑等現象,及時確認孩子的安全,並採取相應措施。當孩子不幸受到傷害時,要冷靜處理,既不要漠不關心,也不要反應過度。一切要從恢復孩子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狀態出發,與學校和對方家長進行溝通,理性解決。必要時,要請專業心理醫生做心理干預,用法律武器維護孩子合法權益。
二是要對孩子加強教育,言傳身教,引導孩子樹立法治意識、規則意識,做到與人為善。“家庭是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第一道防線”“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家長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以自己的行為告訴孩子,怎樣與人相處。如果孩子實施了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態度不要回避,更不要袒護,要態度鮮明地予以批評,明確是非,幫助他們樹立規則意識。在向對方進行必要賠償的同時,要幫助孩子分析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引導孩子向對方賠禮道歉,讓孩子樹立責任意識,增強自我改正的內在動力,避免往錯誤的方向越走越遠。
他還強調,根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需要政府、司法機關、社會、學校、家庭齊心協力。相信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能夠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無暴力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