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公安局交警大隊長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被撤職
□記者 章傑 李曉波 通訊員 陳聚濤
本報訊 昨日,偃師市紀委通報了在今年下半年查處的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偃師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白智敏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偃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違規為班子成員發放燃油補助問題等。
偃師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白智敏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2010年至2015年期間,白智敏利用職務便利,將偃師市區道路交通標示線劃線工程交由其妹夫温某某承攬,並借錢10萬元給温某某作為啓動資金。
2010年6月至2013年初,白智敏利用職權多次為賀某某貨運車輛以底限不扣分方式籤免車輛違章處罰單。在春節、中秋節期間,白智敏的妻子劉某某先後收受賀某某購物卡6000元。
2013年6月,白智敏指派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趙某某用外地車輛傷亡事故保證金購買大眾“途觀”車輛一台,價税合計304800元,且沒有辦理車輛購置審批手續,並將車輛入户到偃師市藍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名下。2013年春節、端午節,偃師市交警大隊為全體職工發放過節福利累計支出458030.5元,經白智敏簽字後在單位財務報銷。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期間,白智敏多次以個人名義向兩家企業借用車輛,供自己和女兒使用。
2016年12月9日,偃師市紀委監察局給予白智敏撤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職務處分;收繳禮金;收繳偃師市交警大隊違規購置的大眾途觀車輛。
偃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違規為班子成員發放燃油補助問題。自2014年1月起,偃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下鄉任務較重,公務用車緊張,班子成員下鄉工作使用私人車輛”為由,為4名班子成員發放燃油補助,其中副局長喬全超、王曉紅,紀檢組長郭彥林三人每人每月700元,副局長陳叢霞每月補助600元,共計發放燃油補助64800元。
2016年12月2日,偃師市監察局分別給予喬全超、王曉紅、郭彥林、陳叢霞行政警告處分;2016年12月9日報經偃師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中共偃師市紀委給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吳利超同志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喬全超等4人違規領取的2015年12月29日車改後燃油補助16643.65元。
偃師市緱氏鎮黨委書記魏險峯司機違規套取單位燃油費,部分用於魏險峯個人開支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間,緱氏鎮黨委書記魏險峯司機孟偉峯,利用其駕駛車輛豫C6J128公務車的加油卡,通過倒賣單位燃油、虛開燃油發票等方式,套取燃油費69692.88元,用於衝抵同魏險峯出差、接訪、引資、禁燒等工作中產生的開支,其中用於支付魏險峯個人生活開支8950元。
2016年12月9日中共偃師市紀委給予魏險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用公款報銷的個人生活開支8950元。2016年12月20日,中共緱氏鎮紀委給予孟偉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6年12月2日,中共偃師市紀委給予緱氏鎮人民政府原辦公室主任吉宇相黨內警告處分。
偃師市農村公路管理所違規發放補助、隨意列支餐費、茶葉、蛋糕等物品問題。2013年1月至12月期間,偃師市農村公路管理所違規為職工發放福利,並隨意在單位財務賬上列支餐費、茶葉、蛋糕等物品,共計116119.5元,經所長韓世俊簽字報銷。
2016年12月2日,偃師市監察局給予韓世俊警告處分。
偃師市實驗高中違規發放補助問題。2014年7月,偃師市實驗高中以“勞務費”名義,為教師發放補助89166元,經校長劉宏偉簽字後在學校財務賬上報銷。
2016年12月19日,偃師市教育局給予劉宏偉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