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疏解僑興債違約“堰塞湖”
近幾日,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持續發酵,鬧得不可開交。在風波發生後這一週中,浙商財險、粵股交、廣發銀行等機構先後發出公告,披露各自處理進展。
綜觀該事件,唯獨是還款第一責任人的僑興集團從未正式對外説過隻言片語。作為債券違約償付保證第一責任人的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也一直雲遮霧罩。
法律專家認為,吳瑞林既然簽署了無限連帶擔保責任狀,就意味着債權人沒有實現的所有債權都可以找他,而且吳瑞林個人的賠償是沒有額度的。也就是説,他現有的工資、薪金、房產、股權、投資及其分紅等名下所有資產,都應用來承擔還款義務,而且是任何時候都要承擔。這其實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的事,而且以吳瑞林身家逾百億資產,償還11億元本息也不在話下。
這原本為僑興債提供了最強的擔保責任,可就這個看似簡單而不可能出現違約風險,更不會讓廣大投資者愁腸刮肚的私募債,最終卻出了幺蛾子。
稍加梳理便會發現,僑興債延宕至今,其實是由僑興集團逃避責任一手醖釀的債市風險“堰塞湖”。筆者這麼説,並非要醜化哪家企業或哪個企業家,因為明擺着的事實無須辯駁。一方面,僑興集團作為債券發行企業實際控制人,當發債企業出現資金困難無力償付債券本息時,理應承擔法律責任,拿出資金給予投資者償付。可僑興集團自僑興債違約事件發生之後,一直置身事外,泰然自若。
另一方面,據媒體報道,近日,正在違約風頭上的僑興集團,居然在網上發佈大量宣傳其精心打造“百年基業”的文章。有媒體質疑,吳瑞林作為一個擁有逾百億資產的民營企業家,寧願花鉅款做廣告為自己包裝,也不願用錢來對投資者進行賠付,寧願捐鉅款建寺廟、宣揚以慈悲為懷,也不願意按照法律規定償還投資人。另據媒體披露,吳瑞林掌控的三家上市公司因深陷虛假轉移公司資產、欺騙投資者等“造假門”事件,有兩家公司被強制摘牌,一家公司已停牌5年有餘。由此,人們似乎不難理解僑興在僑興債券違約事件中的表現了。
説到上述兩方面問題,再反過來看廣發銀行的“蘿蔔章”事件,讓公眾不禁對其中 “玄機”心生疑竇。據媒體報道,僑興集團在廣發行惠州分行有9億元鉅額貸款,且浙商財險25日晚間公佈的證據顯示,10億元僑興私募債中,有7億元被用來償還銀行貸款,且大部分流向了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為還貸而發債,為了能保證債券順利發行和銷售,廣發行的擔保增信似乎就順理成章了。有理由懷疑,這是僑興集團上演的一出“拆東牆補西牆”的把戲。
誠信是市場經濟基石。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因企業喪失誠信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突出,使銀行揹負了幾萬億元不良貸款包袱,更使銀行業瀕臨破產邊緣。近十幾年來,經過社會合力治理,銀行處理不良貸款情況有所好轉,但從根本上扭轉還有待努力,這次的僑興債違約事件,就是最好的説明。失信是市場經濟社會的“毒瘤”,應下決心徹底切除,否則無法重振中國企業誠信之基。
臨近年終,民意不可輕視。僑興債違約事件不能無限期拖沓延宕下去。破解僑興債“堰塞湖”,首先法律必須出場,在沒有破產清算之前,僑興集團必須承擔全部債務風險和義務。並且根據產品説明書,作為該項目第一擔保人的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應當“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產為本期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據此,投資者可以對第一擔保人吳瑞林發起法律訴訟主張,比如申請對其發起訴訟保全,凍結相關資產,以使自己的債權主張最終得到保證。
作為廣東省知名企業家,作為擁有數百億資產的粵內富豪,吳瑞林的一舉一動還代表了廣東企業形象。當地政府、金融監管部門應有所作為,正面呼應廣大投資者訴求,對僑興集團和吳瑞林的償債能力和意願施加積極影響。同時,相關司法部門應及時對“真假蘿蔔章”進行調查,回答廣大投資者的疑問,讓公眾恢復對金融業的一貫信心。(作者為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莫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