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啓動互聯網保險整治 網絡互助平台是重點
(原標題:監管層啓動互聯網保險領域規制風暴 網絡互助平台是修整重點)
為大量吸引會員,一些網絡互助平台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
以網絡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的互聯網平台,正在迎來專項整治的監管風暴。
這一監管風暴的依據是《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12月26日,中國保監會決定開展這一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是一些網絡互助平台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具體分為排查分類、限期整改、查處和總結評估四個階段,相關工作將於2月底前完成。
對於保監會的這一通知,已有網絡互助平台進行回應。
網絡互助平台“出界”明顯
當前,互聯網上出現了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網絡互助計劃,也有少數涉及車輛風險及家庭財產風險等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推出這些網絡互助計劃的互聯網平台多註冊為互聯網公司或科技公司。他們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以互助計劃等名義向公眾收取費用、招募會員,如果會員發生約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風險事件,再向會員分攤或募集互助金。
然而,為大量吸引會員,一些網絡互助平台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
根據保監會12月26日介紹的情況,這些平台涉嫌違規之處主要表現為以互助計劃名義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獲取高額保障的剛性賠付預期,公開宣稱足額賠付和提取準備金,違規開展保險運營活動。
具體而言,這些平台還包括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將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進行對比和掛鈎,混淆保險產品與互助計劃的區別;打着“保險創新”、“互聯網+保險”等名義進行虛假、誤導宣傳;宣稱互助計劃及資金管理受到政府監管;以互助計劃名義收取保險費並非法建立資金池等。
事實上,保監會已經多次對網絡互助平台亮劍。
比如在11月3日,保監會發布公告稱,對“水滴互助”等網絡互助平台負責人進行了重點約談並通報監管意見。還有更早一些,作為涉嫌非法經營車險業務的典型案例,“夸克聯盟”的名字出現在監管機構的一份關於建議關注互聯網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存在風險的文件中。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21世紀報道記者表示,“按照《保險法》規定,保險業務經營者必須取得保險經營資質或中介資質。在《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中,也重申了這一規定,因此無保險經營及中介資質的前提下經營保險業務即為違法。”
他進一步説道,“一些網絡互助平台將網絡互助計劃與保險混淆宣傳,甚至違規開展保險業務。但實際上其未基於保險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釐定,沒有科學提取責任準備金,也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在賠償給付能力和財務穩定性方面無充分保證,難以實現持續運營。一旦發生風險事件,自身並不承擔給付責任,無法保證兑現承諾賠付的金額。”
三類問題歸入整治重點
基於上述情況,保監會要求各地保監局對網絡互助平台逐一比對、網上核驗、實地認證進行排查,並於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根據排查掌握的情況,保監會將對這些平台進行分類。具體而言,一是向公眾明示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的區別,未誘導公眾產生可獲得風險保障剛性賠付預期的平台;二是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或其他不規範行為,但未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平台;三是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或存在以保險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資金並非法建立資金池等行為的平台。
其中,二、三類網絡互助平台為本次專項整治對象,第三類網絡互助平台為重點整治對象。對於二、三類網絡互助平台,保監會將進行監管談話、警示教育。涉及的內容如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風險保障責任或誘導消費者產生保障賠付預期、不得以保險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資金或非法建立資金池等。
不僅如此,根據整改情況,保監會還要求各地保監局於2月底前依法採取差別化處置措施,如對違法情節嚴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虛假情況,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網絡互助平台,按照《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目前,保監會已經批准信美相互保險社、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和匯友建工財產相互保險社三家相互保險組織的籌建。
此外,已有超過30家組織正在保監會排隊申請相互保險牌照。如12月26日,常寶股份發佈公告稱,擬與中關村轉化醫學科技有限公司等聯合發起設立眾晟財產相互保險社,主要從事食品險、藥品險及健康險等險種的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