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寵物犬被警察射殺 法院:已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可擊斃

中國日報網12月29日電(高琳琳) 據《紐約每日新聞》網站12月28日報道,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近日對警察開槍擊斃兩條寵物犬的案件做出裁決,判定警方的行為無過失。
美國《巴特爾克里克問詢報》的消息稱,在2013年4月的一次緝毒行動中,由於屋主家的兩隻寵物犬向警方狂吠不止,其中一條甚至直接撲向警察,三名警員遂開槍將它們射殺。狗主人馬克·布朗和謝麗爾·布朗以警方無正當理由沒收其財產且侵犯公民合法權利致寵物死亡為由,將警方告上法庭。
近日,聯邦巡迴上訴法庭對這起案件做出了裁定。法官埃裏克·克萊在判決書上寫道,根據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規定,在警察對非法毒品交易場所進行搜查時,如果寵物犬對警察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且情況緊急,警方開槍將其擊斃屬合理行動。陪審團認為,在警方破門而入時,一條97磅(約合44公斤)重的鬥牛犬狂吠着撲過來,已經對警察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據悉,布朗夫婦住在這棟房子的地下室,房主是他們的女兒丹妮爾·內斯比特。內斯比特的伴侶文森特·瓊斯涉嫌在該住宅內進行非法毒品交易。
警長吉姆·布洛克爾對裁決表示讚賞,稱它不僅指明瞭警方工作中需要改進的地方,同時也明確了警察的任何行動都必須正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