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通過《北京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今後,本市將強化重大以上事故防控情況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按不合格評定,其主要負責人要向市政府做出書面檢查。
據介紹,重大以上事故防控情況考核內容包括健全責任體系、加強安全預防、強化基礎建設、防範遏制事故等6大方面。要求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依法依規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生產安全事故;建立和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產和城市運行領域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強城市運行和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防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重大以上事故和社會影響大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辦法規定,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單位、良好單位、合格單位和不合格單位四個等級。實行痕跡化考核,各項工作完成情況要有相應文件、材料支撐。考核工作實行百分制評分,逐項扣分,單項分值扣完為止。對安全生產考核優秀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辦法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重大以上事故防控情況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按不合格評定。
對不合格的被考核單位予以全市通報批評,其主要負責人要向市政府做出書面檢查,市安委會領導約談其主要負責人,責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在考核結果通報後3個月內,向市安委會書面報告整改情況。對連續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被考核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同時,辦法指出,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的單位,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定優秀、良好等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