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2016年手工報銷醫療費2017年1月20日截止申報
手工報銷進入高峯期。12月2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瞭解到,2016年發生的需手工報銷的醫療費申報截止期為2017年1月20日,逾期不申報醫保基金將不再予以支付。據悉,包括出現急診未持卡、補換社保卡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等8類醫療費需要手工報銷。
據瞭解,自本市2011年實施持卡就醫即時結算以來,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結算時,只需支付個人應該負擔的醫療費用,其餘費用由醫院先行墊付,解決了原來手工報銷週期長的問題。
實際操作中,參保人偶爾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無法使用社保卡即時結算,需要參保人先墊付醫療費用,再進行手工報銷。北青報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瞭解到,目前各區醫保中心已進入手工報銷高峯期。像朝陽區醫保中心每年11月、12月和次年1月的手工報銷高峯期期間的總業務量,幾乎是全年手工報銷業務量的一半。
目前,8類需要手工報銷的醫療費需要先由個人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再將相關票據交由單位或社保所,統一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手工報銷。申報的醫療費用,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條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支付。
具體來説,8類需要手工報銷的醫療費包括:新參保未發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未持卡就醫發生的費用;社保卡掛失,補(換)社保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手工報銷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欠費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無生育險人員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符合本市醫療保險規定在外埠就醫發生的費用;符合醫療保險規定本市外購藥品的費用。
除以上8類可以手工報銷的情況以外,參保人在已經開通持卡就醫即時結算功能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未提供社保卡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市人力社保局強調,醫療費手工報銷有明確的時間截點,即:每年12月15日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應於當年12月20日前申報;12月15日至12月31日發生的醫療費用應於次年的1月20日前申報。超出規定時間後申報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
此外,人力社保部門建議參保人在整理手工報銷的醫療費票據時,按照收據、對應底方、治療明細的順序將收據整理齊全,再按照日期順序將收據裝訂,以提高手工報銷的審核效率。